安江省公安10月27日通報,省公安廳刑事警察調查機關已對四名被告執行逮捕令並予以臨時羈押,他們涉及當地一起“故意傷害”案件。此前,調查機關已於10月9日對該案立案,對四名被告提起公訴,並下令臨時羈押以展開調查。
四名被告分別為黎清才(2004年生)、黎清祿(2006年生)、鄧丹輝(2005年生)和阮黃康(2002年生)。據安江省公安通報,他們被調查的罪名包括《刑法》第134條第1款規定的“故意傷害”,以及第304條第1款規定的“非法使用軍用武器”。
初步調查結果顯示,6月22日約21時,因此前存在矛盾,一群青少年準備多把自制刀具,前往安州縣安洲鄉和富2村一名2011年出生的少年V.N.P家中“解決矛盾”。阮黃康與同夥在V.N.P家使用自制刀具襲擊其家人,作案後迅速離開現場。傷者被送往安江省中心綜合醫院急救。
安江省公安廳刑事警察調查機關表示,案件仍在依法繼續調查處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