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內市稅務局在2026年非農用地使用稅繳納期限臨近之際提醒,土地使用人應主動核對納稅義務,尤其是公寓業主、剛受讓不動產但尚未收到稅單的人。稅務局表示,納稅人可通過 eTax Mobile 應用查詢義務並在線繳稅,遇到稅額疑問可在應用內提交反饋,或聯繫坊、鄉稅務機關及代徵單位。

按河內市稅務局的說明,登錄 eTax Mobile 後,納稅人需查詢納稅義務信息,選擇正確的稅種,核對應繳金額以及地塊或公寓信息,再按指引完成交易。稅務局建議地面住宅和公寓業主主動檢查地塊、公寓、納稅人及剩餘應繳金額等信息,並保存相關檔案和憑證。

一個容易被忽略的點是,公寓樓建設用地同樣屬於非農用地使用稅徵稅對象。對公寓,計稅土地面積按分攤係數乘以各業主的住房面積確定,適用稅率為0.03%。普通住宅用地則按累進稅率計徵:限額以內部分為0.03%,超出限額但不超過三倍的部分為0.07%,超過三倍限額的部分為0.15%。

稅務局明確,僅租房居住的人不是這一情形下的納稅人,納稅義務屬於公寓業主。若從未申報、未繳稅或未收到通知,業主應主動聯繫公寓所在地稅務機關核查並更新信息。已轉讓房屋、土地卻仍收到稅單的人,則應核對轉讓合同、變更登記檔案和已繳憑證,必要時請稅務機關對照土地檔案核實,按實際使用時間確定義務。

對同一河內轄區內全年應繳稅額在5萬越南盾及以下的家庭和個人,納稅人無須提交免稅檔案,但仍須申報,以便稅務機關有依據確定應繳稅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