越南政府10月31日頒佈第45號決議,規定各類汽油的特別消費稅稅率按0%執行,適用期為2026年11月1日至2027年3月31日。這意味著在為期五個月的窗口內,汽油價格構成中的這一稅項將被取消。

按現行規定,普通礦物汽油特別消費稅稅率為10%,E5汽油為8%,E10汽油為7%。稅率降至零後,各類汽油均獲得減稅空間,為國內零售價下調創造條件。不過,實際零售價還取決於政策生效時基礎價格及各項成本要素的重新核算。

在最近一次10月29日的調價週期中,E5 RON92汽油每升上調666越盾,至最高26027越盾;E10 RON95-III每升上調521越盾,至25734越盾。工貿部數據稱,該週期E10汽油基礎價格中的特別消費稅成本為每升1575越盾,E5為1804越盾。

決議還規定,如需縮短或延長政策執行期,以滿足經濟社會發展要求、保障能源安全、穩定油品市場,由工貿部提出意見並送財政部,再提交政府審議決定。

越南政府副總理阮文勝10月31日上午在國會經濟社會討論會上作說明時表示,今年最後兩個月政府預計安排約4萬億越盾用於下調汽油特別消費稅。自年初以來,政府已投入約64萬億越盾用於實施油氣稅費減免政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