越南西寧省公安通報,2026年前10個月,該省刑事警察機關已就“賭博”和“組織賭博”罪名起訴38起案件、165名被告。西寧省公安稱,這一數字反映當地賭博活動仍存在複雜變化,涉案人員不斷改變組織方式和地點以規避查處。
西寧省公安指出,賭博活動正藉助電子遊戲和捕魚機變相經營。常見手法是玩家用現金購買遊戲幣或積分,參與遊戲後,贏得的積分可通過場所經營者或中介按一定比例兌換成現金;若輸掉,購買遊戲幣的錢即損失。公安認為,這種以組織、收注和現金結算輸贏為特徵的運作已不再是單純娛樂,而具有非法賭博和組織賭博的跡象。
網絡賭博也被列為重點形式。西寧省公安表示,體育投注、在線鬥雞、兌換獎勵遊戲及非法賭博網站等,只需聯網設備即可參與;組織者常使用多箇中間賬戶、不同支付方式並更換訪問鏈接,增加發現和取證難度。
西寧省公安披露一起具體案件:2026年5月31日,刑事警察部門與機動警察部門在德立鄉榕森村檢查時,發現7人正在參與和組織在線鬥雞賭博。現場查獲1檯筆記本電腦、1臺電視、1個WiFi調製解調器、連接設備、記錄投注內容的賬本及超過6030萬越南盾現金。初步調查認定,該地點由1986年出生的黎文悟(Lê Văn Ngộ)等人組織,使用聯網設備接收投注並結算輸贏。5月1日至31日,涉案投注總額約80億越南盾。
西寧省公安還提及一起與賭博、遊戲成癮相關的刑事案件:2003年出生的陳文貴(Trần Văn Quý)因“殺人”和“搶劫財產”罪名,於2026年5月28日被西寧省人民法院判處死刑。起訴書稱,陳文貴因沉迷遊戲欠債,於2025年7月12日下午在隆安坊一家路邊咖啡館搶劫一名71歲女店主,致其重傷後死亡,搶走手機、耳環及3.2萬越南盾;部分贓款被用於還債和充值遊戲。法院數罪併罰,決定執行死刑。
西寧省公安建議民眾不參與、不協助任何形式的非法賭博,不組織、拉攏、中介或為他人賭博提供條件;應區分合法電子遊戲娛樂與變相賭博,不訪問非法投注網站或應用,不向疑似組織者提供銀行賬戶、電子錢包或個人信息。公安還要求電子遊戲經營場所遵守法律規定,發現變相賭博跡象及時向就近公安機關報告。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