胡志明市房地產協會(HoREA)11月4日向總理和國會常務委員會提出建議,希望將允許投資者通過協議方式受讓土地使用權的機制寫入修訂後的《土地法》草案。該協會認為,現行法律限制使大量商業住房項目長期無法湊齊規模用地。
根據2024年《土地法》,從事商業住房項目的投資者只能受讓住宅用地,不能受讓“住宅用地及其他土地”或“非住宅用地的其他土地”來開發新項目。HoREA指出,這一法律瓶頸導致全國2750個項目在過去10年間停滯,原因是開發商無法歸集大規模土地。
國會此前已頒佈第171號決議,允許企業通過協議方式受讓多種類型的土地。但HoREA表示,實際檔案審核進度拖得很長:近兩年實施後,全國2750份登記檔案中僅有742塊土地獲批,比例約30%。在胡志明市,政府接收了974份檔案,跨部門工作組審定耗時較長,市人民議會每年只審批通過幾批。
HoREA認為,若等到2030年才總結試點經驗再修法,將跟不上實際情況的變化。該協會主張儘早把自主協議歸集土地的機制法律化,以加快法律檔案的處理進度,盤活約2萬公頃土地,相當於全國600萬億至1000萬億越南盾的投資來源。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