越南教育培訓部11月7日下午召開線上會議,就教授、副教授職稱任免標準與程序的通知草案徵求意見。部長黃明山在會上介紹,草案允許各高等院校按崗位需求自主組織教授、副教授的遴選與任命,申請人可在一年內於多所高校、多個批次登記參評。

按現行做法,講師須等待國家教授委員會通知,經過三級審核,且每年只有一輪評審;錯過一輪可能要多等一至兩年。草案改為由高校主動組織評審後,黃明山認為這會形成較大競爭,競爭不僅在數量上,也在於提升質量,並推動教授、副教授隊伍在國內外流動。

黃明山表示,放權不等於放鬆管理或降低任命標準。草案設置三項質量保障機制:教育培訓部規定最低標準,高校在此基礎上制定等於或高於該標準的任命標準;按崗位競爭;評審過程公開透明。教育部還將進行事後檢查與督查,並接受社會、申請人和本部門的共同監督。

草案規定三類核心能力評估,即教學與培養成果、研究與知識創新及學術聲譽、團隊發展與服務社區,最低權重分別為30%、30%和20%。科研方面,草案提出只計申請人作為主要作者的成果,副教授申請人至少12篇、教授申請人至少20篇發表於一類期刊;國際知名期刊的成果數量按學科組另行規定,評審還考察組織研究、調動資源和代表性成果的能力。

草案同時規定獨立同行評議機制,要求評議專傢俱有學術聲譽且不存在利益衝突。若發現申請人偽造材料、使用不合法文憑、抄襲、編造數據、買賣版權或虛報成果,任命決定可被撤銷。為平穩過渡,草案設三年過渡期:每年任命人數不超過學年初教授、副教授總數的20%,新任命教授人數不超過新任命副教授人數的三分之一。

會上多位高校代表基本贊同擴大自主權的方向,並就具體標準提出意見。河內國家大學所屬社會科學與人文大學校長黃英俊評價草案吸收了此前的反饋,既繼承現行規定又接近國際標準;河內建設大學校長黃松建議補充專利成果;河內醫科大學陳輝盛建議考慮將健康科學組歸入第一學科組,並儘量量化評審指標;河內師範大學副校長阮麟雄山建議承認由師範教師主持編寫的教材,並計入教師培訓和學生實習指導工作。

黃明山在總結時表示,起草組將繼續梳理和吸收意見以完善草案,預計於11月內發佈該通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