興安省警方對兩名房地產中介人員立案偵查,指控其涉嫌逃稅,並搜查了其中一人的住所。據興安省公安通報,兩名嫌疑人分別為1983年出生的阮氏詩(Nguyễn Thị Thơ)和1978年出生的阮氏戀(Nguyễn Thị Luyến),均居住在興安省米所鄉(Mễ Sở)。
調查機關稱,2022年1月至2024年4月期間,兩人在興安省境內購買多塊土地,但未依法辦理土地使用權變更登記,也未就相關交易申報和繳納稅款。購地後,兩人繼續尋找買家轉手土地牟利。
據初步調查結果,兩人在轉讓合同上填寫的金額遠低於實際成交價,以此減少應申報繳納的稅款。此外,她們還使用不合法的土地使用權轉讓合同,將交易直接寫成從最初賣方到最終買方,跳過中間環節,並用這些材料申報納稅,以掩蓋實際買賣次數。
興安省公安表示,上述行為不僅違反稅收和土地管理法規,若構成犯罪要件還可能被追究刑事責任。根據越南《刑法》第200條,逃稅行為視情節可處以罰金或有期徒刑。警方建議房地產交易個人和機構如實辦理轉讓手續、依法申報納稅,發現違法跡象應及時向公安機關報告。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