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內市人民法院審理的萬盛發案庭審進入被告最後陳述階段。被告馮德南(Phó Đức Nam)向所有受害人道歉,表示希望儘早彌補後果,並請求法院給予有期徒刑而非此前檢方建議的終身監禁。同案被告黎克俄(Lê Khắc Ngọ,又稱Mr Hunter)也向受害人道歉,希望最大限度彌補投資者損失,並有機會重返社會。
河內市人民檢察院代表此前在論罪意見中建議,以“詐騙侵佔財產”和“洗錢”兩項罪名判處馮德南終身監禁。馮德南的母親黎氏柳(Lê Thị Liễu)在最後陳述中談及兒子的健康狀況,稱其有精神異常表現,認為對馮德南精神狀態的評估不符合醫學規範,不能僅憑一次臨床檢查和部分被告或接觸者的證詞就認定其完全正常。她表示家屬已向法院和檢察院提交鄰居、學生家長等多份陳述材料,相關人士願意出庭作證。
根據案卷,馮德南網站上的投資客戶實際上是與平臺方對賭,客戶虧損的資金由平臺方獲得。檢方認定,馮德南指使員工誘騙客戶開戶、充值投資,隨後侵佔財產,其在919起詐騙案中起主要策劃、指揮作用,涉案金額超過1.5萬億越南盾。黎氏柳與馮德南的父親馮德勝(Phó Đức Thắng)同被建議以“洗錢”罪判處6至7年有期徒刑。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