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月3日下午,政府向國會提交了一項新的國家目標計劃投資主張,該計劃基於合併三個項目而形成:新農村建設;可持續減貧;以及少數民族和山區經濟社會發展。

農業與環境部部長陳德勝表示,合併有助於集中資源,避免政策重疊,同時更優先考慮困難地區——這些地區被確定為全國的“貧困核心”。與現行計劃僅持續到2030年相比,新的綜合計劃將期限延長至2035年。

2026-2030年階段,該計劃預計至少籌集1.23萬億越南盾。其中,中央預算直接支持約1000萬億越南盾,並將根據需求繼續平衡補充;地方預算約400萬億;其他項目和計劃整合資金約360萬億;政策性信貸資金超過226萬億;其餘為企業資金和社區、民眾的貢獻。

第二階段(2031-2035年),政府將根據第一階段實施結果向國會提交資源決定。

國會提交1.23萬億越南盾減貧目標計劃

政府設定了到2030年的目標:農村居民收入比2020年增長2.5-3倍;少數民族收入達到全國平均水平的2/3。多維貧困率每年下降1-1.5%;少數民族和山區力爭降至10%以下;貧困鄉鎮每年至少減少3%。該計劃還旨在實現100%的貧困鄉鎮脫貧;少數民族地區基本不再有特別困難的村莊。

到2030年,約65%的鄉鎮達到新農村標準;10%的鄉鎮達到中央試點框架下的現代化新農村標準。

民族委員會主席林文敏同意合併這些計劃,認為這種做法有助於減少地區、對象的重疊,並提高投資效率。委員會建議政府審查指標,以確保邏輯性、可行性,並明確優先考慮困難地區,以逐步縮小發展差距。

國會將於12月5日討論此內容,並預計於12月11日通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