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天(1月5日),兩名前食品安全局局長阮清峰、陳越娥被河內市人民法院以受賄罪提起公訴。其中,阮清峰被指控主謀受賄近950億越南盾,陳越娥主謀受賄127億越南盾。
兩名前副局長及食品安全局的30名幹部、專家也因上述罪名被提起公訴。
其餘21人,其中包括多名企業總監、申請許可證文件的服務人員,因行賄罪被提起公訴。
預計庭審將持續10天,由法官劉玉景主持。
根據起訴書,食品安全局是衛生部的專業局,負責為部長提供諮詢,協助國家管理並在全國範圍內執行食品安全領域的法律。
然而,在2018年至2025年期間,利用法律規定,一些個人作為領導、前領導以及食品安全局下屬專業單位的一些專家、幹部,連同一些個人、企業總監,實施了行賄受賄行為。
賄賂行為以現金交付、轉賬的形式公開進行了多年,以便在評估產品公告、評估廣告內容確認書、評估、後檢、頒發GMP證書等活動中獲得便利。

根據起訴書,關於保健食品類產品的註冊、公告的規定仍然籠統,不夠具體。規定也尚未附有關於流程、技術標準和文件組成的詳細指南。
這導致企業在執行產品公告程序時遇到許多困難和困惑。主管機構在接收、檢查和評估文件過程中也遇到障礙。
利用上述困難和不足,該局的領導、專家小組對企業文件製造困難,“拖延”文件處理。
在與各單位交換意見後,阮清峰提出在評估產品公告文件時收取超出規定費用的款項。每份文件收取500萬至1000萬越南盾。
同時,阮清峰還統一了受賄款項的“分配”機制。具體來說,對於由評估中心處理的每份文件,局長可分得約250萬至300萬越南盾。
對於由標準管理檢驗室或食品產品管理室評估的每份文件,阮清峰可分得100萬至200萬越南盾。

如果副局長直接簽署產品公告註冊文件接收單,則每份文件收取150萬至200萬越南盾,而阮清峰每份文件收取100萬至150萬越南盾,結論指出。
副室長、中心副主任級別的領導每份文件可分得50萬至100萬越南盾。專家根據評估階段每份文件可分得30萬至100萬越南盾。
檢察院指控,在2018年至2024年的6年間,食品安全局的31名專家直接收取了產品公告註冊服務個人總計937億越南盾的款項。
阮清峰還被指控對局領導、幹部在頒發GMP證書、評估阮能猛(MediUSA股份公司董事會主席)工廠的活動中收取超過10億越南盾負責。
前局長陳越娥及其丈夫黎煌今天因受賄罪被法院提起公訴。
前局長夫婦均擁有博士學位。陳越娥在擔任食品安全局局長11個月後被逮捕。她的丈夫在擔任疾病預防局副局長期間也被逮捕。
根據第15號法令規定,擁有保健食品、醫用營養食品、特殊飲食食品、36個月以下兒童營養產品廣告的組織和個人,在廣告前必須向頒發產品公告註冊文件接收單的機構註冊廣告內容。
文件接收的聯絡點是食品中毒監測與信息傳播室。接收文件後,負責的副室長陳氏秋柳將分配專家受理、評估。
起初,陳越娥仍按時簽署確認書。但後來,她經常讓文件逾期不籤批,或以不明確、不具說服力、不符合廣告規定的理由退回文件。
隨後,陳越娥指示秋柳向專家傳達向企業收費的“機制”,並要求每份文件至少上交200萬越南盾給她。
此後,專家要求個人、企業每份文件支付400萬至900萬越南盾的“潤滑費”,以獲得指導、便利頒發廣告確認書。
調查結果確定,根據陳越娥的指示,專家共收取了企業127億越南盾的“潤滑費”,以快速批准保健食品廣告內容。
陳越娥個人獲利總額為80億越南盾。她被起訴機構指控對專家受賄的127億越南盾總額承擔刑事責任。
陳越娥丈夫的受賄行為被確定發生在他擔任食品安全局局長期間。
黎煌與副手統一讓專家在評估產品公告註冊文件過程中收取企業的款項。專家收款後彙總轉交給黎煌,再上交局領導。
黎煌被指控對專家受賄的近70億越南盾負責,其中他個人侵佔了近10億越南盾。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