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胡志明市律師團律師曹文勇回答:

鄰居將物品放在家門口,如何處理?

根據家門口的空間是您的財產還是公共財產,會產生兩種法律關係,具體如下:

– 如果家門口的空間位於您被授予的土地使用權和附著於土地的財產範圍內,那麼這部分土地屬於您的所有權,擁有完整的財產權利,如:佔有、使用權和處置權。

經常在您家門口放置物品的行為違反了關於財產權的法律(根據2015年《民法典》的規定)。

– 如果您家門口的空間是公共通道、走廊、人行道等,那麼這部分土地是公共土地,屬於公共財產,並由國家管理。

經常在公共通道、走廊或人行道上放置物品的行為違反了關於交通秩序安全的法律(2024年《道路交通秩序安全法》第77條)。

根據您提供的信息,您已向街道小組和地區公安報告,但鄰居仍然繼續違規,考慮到鄰里情誼,您應繼續以友好的精神與鄰居進行調解。

如果無法調解,您可以向鄉公安和鄉人民委員會提交報告。在報告中,您應明確指出鄰居非法佔用您家門口空間的行為。

隨報告附上違法證據,如:放置物品的照片、證人信息等。

鄉人民委員會將根據違規行為的程度進行調解或採取行政處罰措施:對非法使用公共通道、人行道、路肩的行為進行行政處罰。

此外,如果該空間屬於您家庭的使用權,您可以根據2015年《民法典》的規定,就侵犯財產權的行為提起民事訴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