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胡志明市律師團律師曹文勇回答:

根據家門口的空間是您的財產還是公共財產,會產生兩種法律關係,具體如下:
– 如果家門口的空間位於土地使用權和附著財產範圍內,則這部分土地屬於您的所有權,擁有完整的財產權,如:佔有、使用權和處分權。
經常在家門口堆放物品的行為違反了財產權法律(根據2015年《民法典》的規定)。
– 如果您家門口的空間是公共通道、走廊、人行道等,則這部分土地是公共土地,屬於公共財產,由國家管理。
在公共通道、走廊或人行道上經常在家門口堆放物品的行為違反了交通安全秩序法律(2024年《道路交通安全秩序法》第77條)。
根據您提供的信息,您已向街道小組和區域公安報告,但鄰居仍繼續違規,出於鄰里情誼,您應繼續以友好精神與鄰居進行調解。
如果無法調解,您可以向鄉公安和鄉人民委員會提交報告。在報告中,您應詳細說明鄰居非法佔用家門口空間的行為。
隨報告附上違規證據,如:堆放物品的照片、證人信息等。
鄉人民委員會將根據違規行為的嚴重程度進行調解或採取行政處罰措施:對非法使用公共通道、人行道或道路的行為進行行政處罰。
此外,如果該空間屬於您家庭的使用權,您可以根據2015年《民法典》的規定,就侵犯財產權的行為提起民事訴訟。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