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在《青年在線》刊登文章《Sago食品事件後,胡志明市食品安全局局長直言:責任屬於多方》後,許多讀者反問胡志明市食品安全局的責任在哪裡,並期望職能部門對涉及不潔食品的違規行為進行嚴厲處理。
澄清食品安全局在Sago食品事件中的監管責任
讀者Lam認為,如果胡志明市食品安全局直言責任屬於多方,那麼局方的責任呢?
延續這位讀者的觀點,另一位讀者表達了主要責任應歸於局長的看法。“學校如何有足夠能力監管,局方必須負責…當公司製作食品安全檔案時做得正確且完整,只是之後他們亂來,所以責任在於監管部門”,這位讀者提出。
與此同時,讀者黃瓊貴認為,如果學校食品安全出現問題,需要有一個主要責任方。
“多方負責,但後果發生時必須有一個主要責任方。幾起不潔食品事件為何只有公安發現,主要責任的專業機構在哪裡?”,這位讀者問道。
總體評估職能部門是控制民眾食品安全的地方,而胡志明市是全國唯一設有食品安全局的地區,讀者Nhất提出問題:“問題是,該市的食品是否比沒有此局的其他地區更安全?”。
檢查招標,追究與Sago食品相關的校長責任
另一方面,讀者黃赤羅同意胡志明市食品安全局局長的意見:“一個食品安全局無法管理監督到每個食堂,此事必須由學校管理層負責”。
另一位讀者不討論“主要責任、次要責任”,而是表達希望嚴肅處理與此問題相關的責任人,因為他們影響了整個未來一代的健康。
讀者老大也同意需要嚴肅處理相關方。讀者建議:“全面檢查並查看招標工作、校長責任,並徹底處理以避免因團體利益而重複不安全情況。最好不要再吸取教訓。重罰、準確擊中要害則無需吸取也會有經驗”。
在其他意見流中,有讀者認為超過3,500所學校讓胡志明市食品安全局監督、檢查處理並不簡單,因此除了與教育部門配合外,如果哪所學校有不潔食品、食物中毒…則首先追究校長責任。
“局方人員薄弱,如何能在一天內檢查超過3,000個食堂?而城市還有許多其他工作需要控制。難道學校沒有任何責任?”,讀者提出問題。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