侮辱他人名譽,越南清化省一名婦女被罰款1250萬越南盾
10月1日上午,清化省公安廳表示,中政鄉公安發現由34歲、住中政鄉橋關村的N.T.X.女士使用的Facebook賬號“青春”存在發佈不實內容、侮辱他人名譽和人格的行為。發現事件後,鄉公安已進行核實,與相關人員工作,查明內容和違法行…
10月1日上午,清化省公安廳表示,中政鄉公安發現由34歲、住中政鄉橋關村的N.T.X.女士使用的Facebook賬號“青春”存在發佈不實內容、侮辱他人名譽和人格的行為。發現事件後,鄉公安已進行核實,與相關人員工作,查明內容和違法行…
6月8日,來自越南峴港市殿班西鄉公安局的消息稱,該機構剛剛核實並澄清了一起TikTok賬號發佈侮辱他人名譽和人格內容的事件。此前,通過網絡空間輿情監測,殿班西鄉公安局發現名為“等待歸來之日”的TikTok賬號發佈了侮辱N.V.B.…
5月22日,越南嘉萊第七區人民法院判處被告人陳氏心(56歲,住嘉萊省波來古市)因“利用民主自由權利侵犯個人合法權益”罪一年六個月有期徒刑,因“非法拘禁他人”罪兩年六個月有期徒刑,合併執行四年有期徒刑。法院還判處被告人黎有統(57歲…
4月12日,金甌省公安廳網絡安全與高科技犯罪預防處消息,該單位剛剛對一名使用虛假賬戶發佈侮辱他人名譽、信譽照片的個人進行了行政處罰。具體而言,離婚後,K先生創建了一個虛假的Facebook賬戶,並使用前妻T女士的照片作為頭像。隨後…
2月11日,得樂省公安廳調查警察機關起訴了一名男子,該男子在Facebook上發佈一名女性的敏感照片,僅為了滿足個人情緒,導致受害者和家人感到羞愧。據此,公安機關已起訴L.V.L.(42歲,居住在得樂省Ea Drông鄉),以調查…
2月4日下午,太原省公安廳通報,網絡安全處與高科技犯罪預防處已對部分評論侮辱執行任務犧牲交警幹部名譽的賬戶進行了處理。通過掌握網絡空間情況,網絡安全處與高科技犯罪預防處發現一些使用Facebook發佈、評論侮辱太原省交警隊伍信譽、…
2月3日,得樂省綏安北鄉公安長阮安成上校(原屬富安省)表示,得樂省公安調查警察機關已立案起訴,起訴被告人阮玉海登(36歲,綏安北鄉志盛村主任),以調查“利用民主自由權利侵犯國家利益、組織和個人合法權益”罪名。調查機關對被告人登採取…
胡志明市公安局調查機構正在調查嫌疑人 Lê Anh Điệp(30歲,寧平人)實施的“利用民主自由權利侵犯國家利益、組織和個人合法權益”案件。如已報道,10月24日,胡志明市公安局調查機構辦公室對 Lê Anh Điệp 執行了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