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廣南警方通緝邊騎車邊用手機致人死亡嫌犯
廣南省公安10月17日稱,已對2004年出生的黎明康以違反道路交通規定致人死亡罪立案並通緝,其2025年6月騎車用手機撞死一名摩托車手後逃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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廣義省警方通緝交通肇事逃逸嫌疑人黎明康
廣義省公安10月17日稱,已對2004年出生的黎明康以違反道路交通規定致人死亡罪立案並通緝,其2025年6月騎車用手機撞死一名摩托車手後逃逸。
來龍去脈
越南廣南省警方已對一名涉嫌交通肇事致人死亡後逃逸的男子發出通緝令。該男子被指在駕駛摩托車時使用手機,追尾前方同向行駛的摩托車,導致對方死亡,隨後離開現場並逃離住所。警方已以涉嫌違反道路交通參與規定罪立案並起訴,因嫌疑人潛逃而組織追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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來龍去脈
編輯部整理廣南省公安廳刑事警察調查機關表示,已對嫌疑人黎明康(Lê Minh Khang,2004年出生,住廣南省錦成坊第九組)發出通緝令,其涉嫌罪名是“違反道路交通參與規定”。調查機關稱,已根據收集到的材料和證據,認定黎明康的行為構成《刑法》第260條規定的犯罪,因此決定對該刑事案件立案,並對嫌疑人提起訴訟。由於嫌疑人已潛逃,調查機關繼續發出通緝令,組織力量追捕。
根據警方通報,2025年6月8日,黎明康駕駛車牌號為59C2-86x.xx的摩托車在1A國道上由南向北行駛。行至Km1060+120m處(屬思義鄉羅河石陣村)時,他因一邊駕駛一邊使用手機、未注意觀察,導致車輛撞上前方同向行駛、由T.P.N.駕駛的摩托車。猛烈撞擊使N.摔倒在路上,隨後死亡。事發後,黎明康駕車離開現場,未對傷者實施救助,並逃離住所。
警方呼籲嫌疑人黎明康儘早投案自首、如實供述,以享受國家的寬大政策。警方同時警告,若其繼續藏匿,被職能機關抓獲後將依法嚴肅處理,這被視為加重刑事責任的情節。公安機關嚴禁任何窩藏、包庇被通緝者的行為,違者將視性質與程度依法嚴肅處理,可能被追究刑事責任。
警方表示,任何公民發現或掌握關於被通緝者黎明康的信息,均有權將其抓獲並立即報告最近的公安機關,或直接聯繫廣南省公安廳刑事警察調查機關,電話:0694.309410或手機:0989.712.840,以便接收和處理。
全部報道(3)
2026-10-17

廣南警方通緝一名涉交通肇事致人死亡並逃逸的嫌疑人
越南廣南省警方已對一名涉嫌交通肇事致人死亡後逃逸的男子發出通緝令。該男子被指在駕駛摩托車時使用手機,追尾前方同向行駛的摩托車,導致對方死亡,隨後離開現場並逃離住所。警方已以涉嫌違反道路交通參與規定罪立案並起訴,因嫌疑人潛逃而組織追捕。
廣南省警方通緝交通肇事逃逸嫌疑人黎明康
越南廣南省(Quảng Ngãi)警方10月11日發佈通緝令,追捕涉嫌違反道路交通法規致人死亡的黎明康(Lê Minh Khang,2004年生)。案件源於2025年6月8日一起摩托車碰撞事故,一名男子死亡,黎明康棄車逃逸。警方已立案並起訴,因嫌疑人潛逃而發佈通緝,呼籲其投案,並警告不得窩藏。
廣南省警方通緝一名涉交通肇事致人死亡並逃逸的嫌疑人
廣南省公安廳刑事警察調查機關已對嫌疑人黎明康(Lê Minh Khang,2004年出生,住廣南省錦成坊第九組)發出通緝令,其涉嫌“違反道路交通參與規定”。該機關表示,黎明康在造成一起致人死亡交通事故後離開現場並逃離住所,調查機關在立案、起訴後繼續發佈通緝,組織力量追捕。據調查機關認定,2025年6月8日,黎明康駕駛車牌號為59C2-86x.xx的摩托車沿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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