越南廣南省公安廳刑事警察調查機關10月18日通報,已對22歲男子黎明康(Lê Minh Khang)發出通緝令。該嫌疑人戶籍在廣南省錦成坊第九組,被指控犯有“違反道路交通參與規定”罪。警方稱,黎明康在造成一起致人死亡交通事故後離開現場並逃離住所。

根據廣南省公安廳的調查,今年6月8日,黎明康駕駛車牌號為59C2-86.xxx的摩托車沿1號國道由南向北行駛。行至廣南省思義鄉羅河石陣村路段、1號國道第1060公里加120米處時,他一邊駕車一邊使用手機,撞上前方同向行駛、由45歲男子T.P.N駕駛的摩托車,車牌號為61FC-81.xx。T.P.N來自廣南省定強鄉。

警方稱,撞擊導致T.P.N摔倒在路上,隨後死亡。事發後,黎明康駕車離開現場,未對傷者實施救助,並逃離居住地。調查機關依據材料和證據認定其行為已構成“違反道路交通參與規定”罪,遂作出刑事立案決定並對黎明康立案追訴。因其已潛逃,調查機關繼續發出通緝令,組織力量追捕。

廣南省公安廳呼籲黎明康儘早投案自首、如實供述,以爭取寬大處理。警方表示,若其繼續藏匿,被職能機關抓獲後將受到嚴肅處理,並被視為刑事責任加重情節。警方同時嚴禁任何窩藏、包庇被通緝者的行為,違者將視性質和程度依法處理,可能被追究刑事責任。

廣南省公安廳表示,任何民眾發現黎明康或掌握其相關信息,均有權將其抓獲並立即報告最近的公安機關,也可直接聯繫廣南省公安廳刑事警察調查機關值班電話,以便接收和處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