越南国会代表在分组讨论中就《邮政法(修订)》草案和《计量法》若干条款修订补充草案提出意见,讨论由河内市国会代表团主持,越共中央总书记、国家主席苏林参加并发言。两份草案分别涉及电子商务与数字经济发展下的邮政管理,以及计量活动从事前检查转向事后检查、分级管理等安排。
在《邮政法(修订)》草案方面,国会法律与司法委员会副主任阮芳翠表示,修订2010年《邮政法》是必要的,以应对电子商务、数字经济和新型配送模式的快速发展,同时完善国家管理机制、保障服务使用者权益。她集中就三个问题提出意见:明确收货地点和企业责任;完善基础设施连接与共享规定;完善公共服务邮政供给机制。她还建议明确公共服务供给成本与商业经营活动的核算分离,避免交叉补贴造成竞争不平等。
国会科技与环境委员会副主任杜德鸿河指出,草案在界定邮政企业运营网络的条件上存在不一致,涉及第11条第1款、第13条第1款和第3款、第14条第3款及第50条。他建议修改第11条第1款,改为依据数据连接整合能力和对邮件供应链全程管理责任来认定,而非要求企业必须同时拥有或控制三类物理基础设施系统。他还提到草案第16条对数字特许经营和共享经济模式存在法律空白,建议补充连带责任原则:拥有邮政技术平台的企业对技术标准、系统安全和邮件安全承担主要责任,被特许方对收寄环节中因主观过错造成的违规承担直接责任。
在《计量法》修订草案方面,河内理工大学副校长黄决胜代表建议从事前检查转向基于风险管理的事后检查,并明确执行责任、资源和补充消费者权益保护机制。他支持将计量国家检查下放到乡级,尤其是市场和民生经营点,但指出基层计量专业人力有限,需充分评估实施条件。他建议明确乡级人民委员会及主席的责任,将检查内容限于检定标签、商品标签上的定量信息等简单易辨事项,同时补充省级人民委员会在业务指导、设备与人力支持以及超出乡级处理能力案件移交方面的责任。
黄决胜还建议将替代性监管方式法律化,例如按统计样本检定或依据数据调整检定周期,并由政府规定实施路线图。对于电表、水表、加油柱和医疗设备,他认为调整监管方式应分步进行、先行试点并评估影响,因为这些设备直接关系消费者权益和健康安全。他还建议规定免费通过二维码查询计量器具检定状态的权利,以及提取本人电、水、油计量数据作为投诉依据的权利;自动预警数据不得作为处罚的唯一依据。对于预包装商品,取消分组和定量标记应配套按批次控制、留存事后检查数据及已发定量标记的过渡规定。他特别建议将一项原则写入法律:电力、供水、燃油等基本服务企业发现计量错误导致多收费的,必须向消费者退款,而不要求民众提起诉讼。
苏林在发言中表示,计量法虽属专业领域,但直接影响民众生活和国家发展能力,从电费、水费、产品质量到环境、医疗及违法处理结论,计量的准确可靠都具有重要意义。他提出四组问题:计量能力建设应服务增强经济自主性,需明确2026至2030年约9000亿越南盾投入的优先顺序、共享能力和投资效果;从事前检查转向事后检查须有明确依据和具体责任,区分自愿性活动与强制性检定,简化能力公布手续,避免合规企业反复受检而欺诈迹象未被及时发现;数字化转型应提高测量结果可信度、减少执行成本,避免企业重复报送同一信息;发生计量偏差或欺诈时必须保护民众权益到底,明确多收金额的退还与赔偿责任。
关于《邮政法(修订)》草案,苏林强调三组问题:扩大发展空间、营造平等竞争并明确管理责任,厘清邮政、运输、物流和电子商务的边界,从许可转向登记是积极方向但须配套明确责任和实质监管能力,事后检查应基于风险,避免登记确认变成变相许可;确保基本邮政服务覆盖全体民众并有效使用国家资源,明确服务范围、质量要求和经费责任,公共服务支持机制不能成为缺乏控制的补贴渠道,须分别跟踪公共服务与经营活动、明确共享网络成本分摊;把使用者信任和权益放在中心位置,邮件经过多个环节时签约企业须对客户承担最终责任,完善投诉受理与赔偿机制,明确配送中介、代收货款和个人数据保护责任。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