越南国会正在审议《食品安全法》修订草案。在2026年10月20日举行的审查会议上,越南工商联合会(VCCI)和越南食品安全科学技术协会(Vinafosa)的企业代表对草案多项条款提出意见,争议集中在草案以事后检查为名、实际保留事前审批的设计。
VCCI法制委员会主任、副总秘书长窦英俊表示,草案规定公布标准属于事后检查,但制度设计却是事前检查。接收机构仍被要求修改补充档案,因此“接收”实质是一项新的行政处理结果,进口货物须在港口等待。他建议法律明确企业在信息系统完成提交后即可流通,接收自动完成,接收机构不在流通前审查,并由企业就档案和产品安全承担全部法律责任。
窦英俊还指出,草案在保护健康食品的定义中删除了“按小剂量单位分剂量”的标准,而这一标准对应东盟指南。他称后果是奶粉、液态奶和营养饮料可能被归入保护健康食品,须达到良好生产规范(GMP)并办理登记,这等于通过改变法律名称扩大事前检查。他建议恢复分剂量标准,并明确列出标准及具体影响评估。
档案负担是另一项焦点。窦英俊称,草案将档案材料从5项增至14项,审查期限从7天延长至90天,并附加按药品模式的稳定性研究要求。Vinafosa企业成员代表陈玉英表示,须登记的高风险食品类别从4类增至5类,将推高成本并造成审查过载,许可程序延长还会中断供应链、抑制产品创新。她建议缩短审查时间,规定全流程最长期限和管理机构的问责。
在进口食品检查上,陈玉英表示Vinafosa支持严格控制食品安全风险,但担忧扩大检验会造成港口拥堵和生产线积压,标准和检查方式不明确可能导致检验泛滥,等待时间过长还可能使食品在检验合格前就已过期。她建议按风险明确检验指标和抽样比例,规定全流程最长期限及延误处理责任,并对易腐食品设优先机制。
对于国家审批和外国生产设施相关内容,Vinafosa还建议在颁布前全面审查国际义务,优先承认等效性并采用出口国的可靠评估结果,避免不必要的重复审批。该协会同时提出,只有在有科学证据表明存在缺乏状况时才强制强化微量营养素,并明确需干预人群、评估总摄入量以防过量,同时取消在标签、包装和随附材料上强制标注登记号或接收号的规定。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