乂安省人民法院近日开庭审理一起毒品买卖、运输案,五名被告分别被判处17年至20年有期徒刑。法院认定,各被告在明知行为违法的情况下仍参与购买、藏匿和运输超过264克毒品。
根据案卷材料,2025年9月,黄文泰(1994年生,乂安省人)经陈俊灵(2000年生)介绍认识陈黄英(1995年生)。陈黄英向黄文泰订购13包毒品,价格2200万越南盾,并先行支付1800万越南盾。黄文泰随后向一名身份不明的赫蒙族男子购入上述毒品,总重量超过264克。
为躲避检查,黄文泰将毒品藏入中药包,原计划通过出租车运送,但因司机称有事未能成行,包裹被留在乂安省前锋乡一家餐馆。黄文泰没有亲自取货,而是雇请韦孟雄(2004年生)运输,韦孟雄又转雇韦文权(1997年生)。2025年9月14日20时30分许,韦文权将包裹带出餐馆时被公安机关当场抓获,相关人员随后陆续被逮捕调查。
庭审中,各被告承认犯罪事实。黄文泰称,自己因赌博输钱、欠下银行贷款无力偿还而铤而走险;审判委员会追问其为何又以违法行为解决赌博后果时,黄文泰沉默未答。韦孟雄和韦文权也承认受雇运输毒品,但称尚未收到报酬。
法院综合各被告的角色和犯罪程度,判处陈黄英、黄文泰、韦孟雄各20年有期徒刑,韦文权18年,陈俊灵17年,罪名均为非法买卖、运输毒品。庭审持续至中午,黄文泰的两名子女(12岁和10岁)在法庭外等候数小时,休庭期间获准进入法庭与父亲见面。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