越南公安部长梁三光10月26日上午在国会会议上代表政府提交五项法律草案,其中包括《数据安全法》草案。草案规定数据安全保护的原则、措施,以及各机关、组织和个人的权利义务与国家管理内容。适用对象涵盖越南境内外的越南组织和个人、在越外国组织和个人,以及在境外处理受越南管辖数据或侵害越南数据安全的外国组织和个人。
草案将数据安全风险分为五级。数据控制方自行确定级别、采取相应保护措施并承担责任,监管主要采取事后检查机制。三级及以上的数据控制方须定期开展影响评估和数据安全审计;四级和五级数据处理系统须接受审定。保护措施覆盖从系统设计到数据销毁的全过程。
草案还涉及数字化转型和新技术中的数据保护、密码与跨境数据处理、事件应对和紧急措施、资源保障、国家管理、行政手续及施行条款等内容。梁三光表示,起草工作旨在完善国家安全、社会秩序安全领域的法律,为民众和企业营造透明、便利的投资经营环境,降低合规成本。
同日提交国会的另外四项草案分别为《涉及国家安全的重要工程保护法》《电子身份识别与认证法》《武器、爆炸物及辅助工具管理使用法》和《消防与救援法》若干条款修订草案,以及《行政处罚法(修订)》草案。其中行政处罚法草案拟将部分领域的处罚时效提高至2年或3年,个人最高罚款提至15亿越南盾,组织提至30亿越南盾。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