越南政府颁布了关于彩票经营企业财务管理特殊机制的法令,共4章12条,适用对象包括各省市建设彩票一人有限责任公司和越南电脑彩票一人有限责任公司(Vietlott),以及企业所有者代表机构和相关组织个人。法令自2026年12月8日起生效,并废止2017年11月13日第122号相关法令。

法令明确,彩票企业收入包括彩票经营活动收入、其他经营活动收入、财务活动收入和法律规定其他收入。对于电脑彩票产品的累积奖金,若超过领奖期限而中奖者未前来领奖,企业将该笔款项计入其他收入。

在特殊费用方面,法令列出奖金支付、彩票代理佣金、委托支付奖金、开奖及彩票监督、支持防范数字彩票和假票工作、奖金支付风险准备金、彩票票面、彩票信息与开奖结果信息,以及参加区域建设彩票委员会活动等费用。传统彩票若按联合发行机制发行,奖金支付费用包括企业依区域委员会运营章程自行支付的中奖彩票部分,以及按章程规定比例分摊的共同支付部分。电脑彩票的奖金支付费用则为向中奖者支付的款项及依法转入下一期开奖的累积奖金价值。

代理佣金是彩票企业按已售彩票票面价值一定百分比支付给代理商的款项,财政部规定各时期最高佣金比例。企业须在代理合同中明确具体比例,在确认代理当期已销售彩票数量且代理已履行合同经济义务后支付佣金,并依法对作为个人的代理商扣缴应纳税款。

法令还规定,已按所有者代表机构决定足额投入注册资本的企业不得提取发展投资基金;不得使用税后剩余利润及企业奖励福利基金,超上限支付奖金或额外补贴代理佣金;对外投资仅限于与彩票经营活动直接相关的行业。对于奖金支付风险准备金余额高于新规最高限额的企业,差额在2026财年结束时计入其他收入,并依法缴纳企业所得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