胡志明市一名29岁的加密货币投资者陈恩(Trần Ân)在通过币安(Binance)平台以点对点(P2P)方式卖出USDT后,银行账户被冻结,工资和兼职收入一度无法动用。他向银行交涉并提交个人用途的交易证据后,账户在5天后获解冻。银行职员向他解释,冻结依据是当局要求,并称各银行都在进行类似排查。
陈恩自2021年起在币安交易加密货币,因方便而优先选择平台上的P2P方式:卖方在平台挂单,买方将越南盾转入卖方银行账户,USDT再按平台流程转给买方。上月底他收到账户被锁的邮件通知。银行方面称,他此前一笔卖出USDT的交易,其资金来源账户涉嫌洗钱。
类似情况并非个例。过去两个月,尤其是10月中旬以来,多个加密货币社群中有人反映在P2P交易后银行账户被冻结,部分人多次与银行交涉仍未解冻。24岁的胡志明市投资者友算(Hữu Tính)上周末起账户被锁,银行通知其资料已转交公安机关调查,解冻时间尚不明确。VnExpress就冻结流程联系相关银行,未获回复。
VBI学院首席执行官Jlo Trần表示,P2P的特殊风险在于加密资产交易本身真实发生,但卖方收到的越南盾可能源自诈骗案件或被当局追查的资金。她举例说,投资者卖出USDT并收到1亿越南盾,平台交易正常完成,但若这笔钱来自诈骗,收款账户可能被管控以作核实。她指出,普通投资者难以核实前序环节的资金来源,交易对手有数千笔交易和高完成率可降低风险,但不代表流经该账户的资金来源合法。她强调,账户被银行锁定或交易被认定为可疑,并不等于客户实施了洗钱行为。
Lawkey律师事务所主任律师梁辉河(Lương Huy Hà)表示,个人使用银行合法支付账户转账越南盾买卖加密资产不被法律禁止,也不当然构成洗钱,但仍须遵守支付、加密资产及反洗钱相关规定。银行可在符合法规和账户使用协议的情况下采取风险管理、客户核实、拒绝或暂停交易等措施;冻结账户须有相应依据,不能把所有交易限制都等同于同一措施。
梁辉河建议,投资者要证明交易合法,需说明越南盾资金来源、加密资产来源以及收款与平台交易之间的关联,并保存银行对账单、收入或初始资金来源凭证、P2P订单记录、交易对手信息、数量、汇率、转账时间和沟通记录;涉及区块链钱包的,宜保留钱包地址和交易哈希。他还建议避免接收非交易对手本人名下第三方账户的款项,不出借、出租账户或代收代付,以免在银行核实时增加证明难度。Jlo Trần则称,投资者应从“交易成功即可”转向“交易须可解释”,使用P2P时明确交易对手、管控支付信息并完整留存每笔订单证据。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