越南首都安宁报10月29日报道,检察机关已就绿化项目招标案对阮公明等47人提起公诉。起诉书认定,阮公明及其经营的“公明绿化”公司系统在2019年至2023年间,通过抬高苗木价格、串通投标和招标欺诈等方式,在调整行政区划前的38个省市实施违法行为,涉及1218个项目。
起诉书显示,涉案合同总额超过39620亿越南盾,造成损失超过7900亿越南盾,阮公明个人获利超过2640亿越南盾。检方称,阮公明直接实施或指使人员招募员工、成立新公司或收购已有合适经营资质的法人,以增加参与投标的主体数量。
根据起诉书,被招入系统的员工须提交个人证件、学历和职业证书,供招聘部门用于成立公司档案,随后被安排挂名一家或多家公司的法定代表人。这些公司没有办公场所,也没有实际运营人员;挂名者虽任经理,却不直接管理经营,财务、印章和账户由区域法务部门掌管。员工出任经理时还须向阮公明签署与注册资本相当的借据,并签署空白公司转让文件。
起诉书称,阮公明的公司系统常用同一系统内多家公司参与同一项目投标,这些公司在文件上独立施工,但部分企业充当“陪标”角色,为系统内另一家公司中标创造条件。至2023年6月,该系统在38个省市拥有60家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公司。
阮公明于2002年在平福省成立苗木企业,2008年更名为公明绿化有限责任公司,2015年起转向承接绿化种植与养护项目。2016年,他将经理职务交给黎氏华以便外出寻找项目,但公司全部活动仍由其指挥。2017年起业务扩展至林同、同奈、西宁、平阳、胡志明市、隆安等地,2019年又在中北部、西原、中中部和北部安排人员开拓市场。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