越南首都安寧報10月29日報道,檢察機關已就綠化項目招標案對阮公明等47人提起公訴。起訴書認定,阮公明及其經營的“公明綠化”公司系統在2019年至2023年間,通過抬高苗木價格、串通投標和招標欺詐等方式,在調整行政區劃前的38個省市實施違法行為,涉及1218個項目。

起訴書顯示,涉案合同總額超過39620億越南盾,造成損失超過7900億越南盾,阮公明個人獲利超過2640億越南盾。檢方稱,阮公明直接實施或指使人員招募員工、成立新公司或收購已有合適經營資質的法人,以增加參與投標的主體數量。

根據起訴書,被招入系統的員工須提交個人證件、學歷和職業證書,供招聘部門用於成立公司檔案,隨後被安排掛名一家或多家公司的法定代表人。這些公司沒有辦公場所,也沒有實際運營人員;掛名者雖任經理,卻不直接管理經營,財務、印章和賬戶由區域法務部門掌管。員工出任經理時還須向阮公明簽署與註冊資本相當的借據,並簽署空白公司轉讓文件。

起訴書稱,阮公明的公司系統常用同一系統內多家公司參與同一項目投標,這些公司在文件上獨立施工,但部分企業充當“陪標”角色,為系統內另一家公司中標創造條件。至2023年6月,該系統在38個省市擁有60傢俱有獨立法人資格的公司。

阮公明於2002年在平福省成立苗木企業,2008年更名為公明綠化有限責任公司,2015年起轉向承接綠化種植與養護項目。2016年,他將經理職務交給黎氏華以便外出尋找項目,但公司全部活動仍由其指揮。2017年起業務擴展至林同、同奈、西寧、平陽、胡志明市、隆安等地,2019年又在中北部、西原、中中部和北部安排人員開拓市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