越南副总理胡国勇10月28日下午在河内主持一场会议,审议《宗教信仰法》实施法令草案。该草案由越南民族与宗教部牵头起草,旨在细化2026年《宗教信仰法》的相关条款。胡国勇在会上要求起草部门抓紧吸收意见、完善草案及配套材料,力争在2026年11月内提交政府,供政府成员征求意见。
据越南民族与宗教部在会上报告,这份法令草案将具体规定2026年《宗教信仰法》各条款的实施办法,同时处理第95/2023/NĐ-CP号法令和第124/2025/NĐ-CP号法令在执行中遇到的困难。后两份法令涉及民族、宗教信仰领域地方两级政府的权限划分。草案的重点目标之一是继续简化行政手续、提高公开透明度,并推进该领域的信息技术应用和数字化转型。
草案新增的内容包括法令调整范围与组织实施措施、网络空间中的宗教信仰活动、国家管理措施,以及宗教培训机构的教育水平、形式和方式。起草方表示,相关条款经过研究权衡,以符合越南加入的1948年《世界人权宣言》和1966年《公民权利和政治权利国际公约》所载人权标准,同时保障人权、公民权利并提升国家管理效力。
出席会议的还有民族与宗教部部长阮廷康、政府办公厅副主任陈英俊,以及公安部、司法部、教育培训部等相关部门代表。会上各部委和机构一致认为有必要颁布该法令,以落实2026年《宗教信仰法》的规定。
胡国勇在会议结论中评价民族与宗教部已严格执行草案制定流程,并组织多轮意见征集。他要求民族与宗教部、公安部、司法部、教育培训部及相关机构继续深入研究,确保程序符合《规范性法律文件颁布法》的规定;同时要求民族与宗教部集中审查、完善草案和相关档案,确保内容严密、可行、实施有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