越南国会10月29日在全体会议上讨论《土地法(修订)草案》,共有32名代表发言、4名代表参与辩论。多数意见认同全面修订现行土地法的必要性和紧迫性,并就草案多项内容提出具体意见。
讨论集中在四组内容:一是将越共中央政治局第21号决议等主张制度化,并审查草案的合宪性、合法性与法律体系一致性;二是草案调整范围与相关法律的关系,以及能否解决实践中土地法律障碍、释放土地资源;三是土地分类、用地指标、规划与收回土地用于国家公共利益、补偿安置、土地价格与多用途使用等具体条款的可行性;四是行政改革、国家土地数据库建设与分级分权管理。
草案还拟将国会第171/2024/QH15号决议中关于商业住房项目可通过受让土地使用权实施的试点内容写入法律。讨论结束后,农业与环境部长郑越雄发言解释并澄清代表提出的问题。
10月29日越南国会讨论土地法修订草案,草案共13章112条,拟对逾期未用地项目按时间累进收费,超60个月未使用则收回土地,并调整补偿安置与地价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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