越南自2026年11月1日起有一批新政策文件生效,涉及学前教育普及与义务教育、国有资本重组收入管理、国家综合数据库信息查询收费、征信活动以及绿色项目认定标准。这些文件由越南政府、财政部、越南国家银行和总理此前分别颁布,生效日期相同,但调整的关系领域各不相同。
在教育领域,政府第353/2026/NĐ-CP号法令规定对5至6岁儿童实行学前教育普及,并保障小学和初中义务教育及扫盲工作的条件。法令明确,属于学前教育普及对象的儿童和义务教育年龄段学生可依相关法律享受学费减免、资助和学习费用支持;家庭和监护人负有创造条件让儿童就学的责任。已超过义务教育年龄但尚未识字或未完成小学、初中课程的人,仍可获得适当的学习条件。
涉及国有资本和公共事业单位,政府第357/2026/NĐ-CP号法令规范企业国有资本重组以及公共事业单位改制为股份公司所产生的收入的管理和使用。该法令直接适用于所有者代表机构、有国有资本的企业和纳入调整范围的公共事业单位,要求相关主体审查财务管理、会计核算、报告流程及有关部门责任,确保收入按正确目的和权限管理使用并可接受检查监督。
在数据收费方面,财政部第156/2026/TT-BTC号通知规定国家综合数据库信息开发和使用费的征收标准。自2026年11月1日至2028年底,每项数据字段收费300越南盾;自2029年起为600越南盾。儿童、贫困户成员、老年人、残疾人、革命有功人员以及经济社会条件特别困难乡的少数民族等群体,按规定减半收费。
金融领域,越南国家银行第46/2026/TT-NHNN号通知修改补充第15/2023/TT-NHNN号通知中关于征信活动的若干条款。征信信息用于客户评估、风险管理和授信审查,因此借款人和信贷机构均需关注。借款人应保存合同、还款凭证和履行义务的确认材料,发现信息不准确时主动联系信贷机构或责任主体要求核查处理。
此外,总理第46/2026/QĐ-TTg号决定指导认定绿色项目、符合循环标准的项目,并适用环境、社会与治理标准框架。河内市律师团律师丁氏元(Đinh Thị Nguyên)表示,上述政策同日生效、调整多类关系,民众应仔细了解政策并确认自己是否属于适用对象,企业应审查与自身活动直接相关的文件;她建议优先在政府门户网站、公报和颁布机关官方门户查询政策全文,遇到不同理解时对照具体条款、相关文件和过渡规定。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