越南老街省越中钢铁项目相关受贿案进入起诉阶段。据起诉材料,多名企业前负责人和地方政府前官员分别被以受贿、违反国有资产管理规定、利用职务便利等罪名起诉,涉案金额包括据称收受的622亿越南盾贿赂。

被起诉者中,裴清平(Bùi Thanh Bình)曾任越中公司总经理,被控三项罪名:违反国家资产管理使用规定造成流失浪费、受贿,以及缺乏责任造成国家资产损失。梅文星(Mai Văn Tinh)、杜文雄(Đậu Văn Hùng)等越南钢铁总公司(VNS)前领导层成员,被控违反国家资产管理使用规定造成流失浪费。

老街省方面,前省人民委员会副主席黎玉兴(Lê Ngọc Hưng)和前省工贸厅厅长杜长江(Đỗ Trường Giang)被控在执行公务时利用职务权限。起诉材料称,越中公司由越南钢铁总公司、老街矿产公司(Lamico)与一家中国企业于2006年合资成立,在老街省新隆工业区建设钢铁厂。

起诉材料指,在项目执行及销售矿石、采购焦炭过程中,企业领导层存在多项违规和行贿受贿行为。裴清平被指直接指导铁矿石和焦炭买卖,并同意以低于市场价格向多家企业出售贵沙矿铁矿石,换取8家企业共计622亿越南盾。

焦炭采购方面,起诉材料称,2015年至2020年,越发公司和中成公司向越中公司出售286855吨焦炭,价值超过2.02万亿越南盾,两家企业负责人随后向裴清平行贿共计250亿越南盾。检方还认定,越中公司采购焦炭价格高于市场价超过290亿越南盾,构成该公司因行贿受贿行为遭受的损失。

起诉材料称,被告人在国有资产管理使用方面的违规行为造成国家资产损失共计6790亿越南盾。上述内容为检方起诉材料中的指控,案件尚待法院审理,各被告人是否构成犯罪及责任程度将由审判认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