越南政府监察署10月31日公布对河内国家大学2021至2024年自治机制执行情况的监察结论,认定该校在管理、培训和财务方面存在多项违规,其中包括三所成员学校违规收取学费,以及八所学校未按规定足额提取奖学基金。
监察结论指出,河内国家大学下属管理与商业学院2023年2月3日发布决定,对8个尚未通过质量认证、也未颁布经济技术定额的培训项目收取2023至2024学年学费:本科每月600万至700万越南盾,硕士每月675万至750万越南盾,博士每月1100万越南盾。监察署援引相关法令认定,这些项目的合规学费应为本科每月逾310万越南盾、硕士近470万越南盾、博士780万越南盾,上述收费属于违规,其中本科最高收费约为规定水平的2.2倍。
另有两所学校被认定违规收取第二学位学费。其中教育大学2021年12月31日发布决定,对师范类培训专业按每学分47万越南盾收费,而监察署援引的规定区间为每学分30.3万至42.72万越南盾,47万越南盾高于上限。监察署认定该收费违反教育领域行政处罚相关法令。
在奖学基金方面,监察结论显示,按规定高校须将学费收入的至少8%用于设立鼓励学习奖学基金。2021至2024年,受检的8所学校应提取逾3322.7亿越南盾,实际仅提取逾2379亿越南盾,合计少提取逾943.7亿越南盾。
监察署还发现三所学校将鼓励学习奖学基金用于其他基金的开支,合计逾29亿越南盾,包括跨学科科学与艺术学院逾15.7亿越南盾、管理与商业学院逾7.42亿越南盾、理工大学逾5.96亿越南盾,相关支出用于资助学生和支持劝学。监察署认定此举不符合法律规定,其中管理与商业学院同时出现在违规收费和挪用奖学基金两组问题中。
监察署建议总理责成河内国家大学、教育培训部及相关部门落实监察结论、处理违规并整改管理,要求保障学习者合法权益,同时不影响学校及所属单位的正常运转。监察署还建议教育培训部牵头检查,如发现涉嫌犯罪、造成国家资金资产损失的行为,河内国家大学须及时将案卷移送有管辖权的调查机关;如证据充分,考虑追究2021至2024年期间副校长及校长的责任。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