越南电力集团(EVN)10月31日晚公布下调平均零售电价的决定,自11月1日起,平均零售电价较现行水平下降2%,降至每千瓦时2,159.9037越盾(不含增值税)。工商部同日发布新的电价表决定,对各类用电客户及全国零售供电单位作出具体规定,与EVN的调价决定同步生效。
EVN表示,此次调价遵循政府、政府总理、工商部和财政部的指导与调控。集团称已紧急核查、测算并最大限度优化和节约运营中的各项开支,以形成合适的调价方案。
按EVN的说法,此次降价旨在为稳定宏观经济、支持社会保障工作提供助力,同时缓解企业生产经营的投入成本压力。公布材料未说明此次降价对各类用户电费的具体影响,也未列出新电价表各档的具体数额。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