越南電力集團(EVN)10月31日晚公佈下調平均零售電價的決定,自11月1日起,平均零售電價較現行水平下降2%,降至每千瓦時2,159.9037越盾(不含增值稅)。工商部同日發佈新的電價表決定,對各類用電客戶及全國零售供電單位作出具體規定,與EVN的調價決定同步生效。
EVN表示,此次調價遵循政府、政府總理、工商部和財政部的指導與調控。集團稱已緊急核查、測算並最大限度優化和節約運營中的各項開支,以形成合適的調價方案。
按EVN的說法,此次降價旨在為穩定宏觀經濟、支持社會保障工作提供助力,同時緩解企業生產經營的投入成本壓力。公佈材料未說明此次降價對各類用戶電費的具體影響,也未列出新電價表各檔的具體數額。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