越南政府第238/2025/NĐ-CP号议定第16条第1款规定,部分学生可获70%学费减免。教育与时代报在答复读者提问时,按议定原文列出适用对象,并提示读者对照自身情况判断是否符合条件。
适用对象包括在公立、私立职业教育机构和高等教育机构学习传统艺术及特殊艺术专业的学生,具体涵盖民族戏曲乐师、顺化传统音乐、南部才子弹唱、戏曲舞台演员、民歌表演、歌筹艺术、牌歌艺术和传统乐器演奏等。学习宫廷雅乐、嘲剧、 tuồng(越南传统戏)、改良剧、舞蹈、杂技等专业的学生同样在列。
议定还将职业教育中部分繁重、有毒有害、危险职业纳入减免范围,具体职业目录由中央职业教育国家管理机构规定。此外,在职业教育机构或高等教育机构就读的少数民族学生,若本人及父亲或母亲常住地在特别困难村寨、少数民族和山区三类地区、沿海及海岛特别困难乡,也可享受该政策,但“极少数民族”对象除外。
教育与时代报在答复中表示,读者需将上述规定与自身具体情形对照,符合条件即可依第238/2025/NĐ-CP号议定享受70%学费减免。该答复未涉及申请材料、办理流程或执行时间等进一步信息。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