越南国会11月6日上午在全体会议上讨论《企业所得税法》《非农业用地使用税法》《个人所得税法》三项法律的修订补充草案,以及《招标法》修订草案。据教育与时代报报道,财政部长将到场就代表提出的问题作说明。当天下午,国会继续讨论《海洋与海岛资源环境法》修订草案和《环境保护法》修订补充草案,由农业与环境部长作说明。

在税法修订内容中,政府提议对闲置、未投入使用或延迟投入使用的土地适用0.2%的税率,且不设限额。这一提议旨在落实越共中央第21号决议中关于研究制定财政税收政策、节约高效使用土地、遏制土地荒废的要求。草案还提出多项免税政策以支持教育,包括对公立科技组织、公立教育机构及非营利民办教育机构免征企业所得税。

草案同时拟对学校、医院供餐单位免税:企业提供供餐所得部分免征企业所得税,居民个人从事该经营活动免征个人所得税,上述政策也适用于按营业额比例纳税的对象。此外,草案拟对少数民族和山区同胞在限额内的住宅用地免征非农业用地使用税。草案还修改了非农业用地使用税的登记、申报、计算和缴纳规定,并调整税务机关名称和行政单位名称,以配合两级地方政府模式。

当天会议开始前,国会代表出席了越南国会通过首部宪法80周年纪念活动(1946年11月6日至2026年11月6日),活动进行电视和广播直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