越南建设部11月6日发文,要求公路、海运、内河、航空、铁路等运输管理机构及各省市建设厅加强运输价格管理,重点检查运输经营单位的运价申报、明码标价和按标价售票情况。文件指出,近期国内燃油价格总体呈下降趋势,运输价格管理需继续同步、坚决推进。
建设部明确,检查应聚焦此前已上调运价、但至今在燃油价格回落情况下仍未下调的企业。文件称,若发现违规行为,须依规定严肃处理,并强调“绝不允许出现燃油涨价时运价上涨、燃油降价时运价却不调整的情况”。
这一要求建立在政府此前的价格管理部署之上。建设部要求落实政府总理2026年10月15日第70/CĐ-TTg号电文,以及政府办公厅同日第528/TB-VPCP号通知中关于2026年第三季度价格管理结果和年底三个月价格调控方向的内容,并继续执行该部此前关于燃油降价期间加强运价管理、稳定价格和控制通胀的文件。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