越南正推进食品安全管理体制改革,并计划修订相关法律。据《知识与生活报》报道,越共中央政治局已同意将食品安全国家管理职能集中到一个牵头机构,结束农业与环境部、工贸部此前在该领域的管理职能。

根据政治局结论,卫生部下属食品安全局将整体接收农业与环境部、工贸部在食品安全领域的职能、任务、人员、档案、资料、设施及保障条件,成为覆盖全供应链所有食品产品的国家管理和执法机构。省级层面,各地卫生厅下设食品安全分局;乡级则由乡人民委员会下属文化社会专门机构承担食品安全管理职能,并安排具备相应专业能力的公务员负责。

政治局同时要求国会党委和政府党委领导相关机构审查、完善食品安全法律体系,实现从中央到地方“一个牵头机构”的统一管理,为地方落实提供同步、统一、可行的法律依据。这一方向与正在讨论的食品安全法修订草案相衔接,多国驻越使馆已受邀就草案内容进行座谈。

在管理思路上,政治局提出从“事前检查”转向基于风险评估的“事后检查”,从按食品品类分段管理转向按供应链全程治理,依托集中、互联的数据库实现溯源和早期风险预警。结论还要求坚决消除职能分散、交叉重叠的状况,借鉴国际食品安全管理模式及部分地方试点经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