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内一起涉案金额近1600亿越南盾的诈骗案庭审中,检方与被告方就警方查扣的142公斤黄金性质展开辩论。检方主张这批黄金由犯罪所得购买,构成洗钱;被告Lê Khắc Ngọ(人称Mr Hunter)则称黄金是公司以实物形式发放的工资和奖金。
据案卷材料,上述142公斤黄金在Mr Hunter前妻住处被查扣。Mr Hunter在庭审中多次表示,这些黄金是公司以黄金代替现金支付的工资与奖金,因此存放在家中,并无掩盖犯罪或妨碍调查的目的,不构成洗钱。
检方在答辩中援引有律师在场制作的讯问笔录指出,Mr Hunter曾供述购买黄金和房地产的资金来自与Mr Pips合作所得。检方称,2021年至2023年间,他通过Mr Pips介绍的人多次购入黄金,合计142公斤,花费约1880亿越南盾,并在调查阶段承认使用犯罪所得购买上述黄金。
检方还援引其供述称,他曾用与Mr Pips合作所得出资购买河内Goldmark City项目公寓及岘港土地。检方据此认定,被告将犯罪所得转化为黄金和不动产以隐瞒资金来源,以洗钱罪起诉有依据。
在此前的论罪意见中,Mr Hunter被建议就诈骗侵占财产和洗钱两项罪名判处终身监禁。检方认定他对287起诈骗案负责,涉案金额超过3390亿越南盾。查扣黄金按2024年10月的估价结果价值超过3560亿越南盾。
庭审中,Mr Hunter多次要求重新估价,称按当前市价这批黄金约值6000亿越南盾,并请求尽早拍卖黄金及两辆被扣汽车,以筹措资金赔偿受害人。他还以审理时间较短为由,请求法庭退回案卷补充侦查。审判长表示,侦查机关已就查扣黄金委托估价,资产价值以估价时点确定,合议庭目前没有足够时间和条件重新估价,此事将交由执行机关处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