越南教育培训部11月7日下午召开线上会议,就教授、副教授职称任免标准与程序的通知草案征求意见。部长黄明山在会上介绍,草案允许各高等院校按岗位需求自主组织教授、副教授的遴选与任命,申请人可在一年内于多所高校、多个批次登记参评。
按现行做法,讲师须等待国家教授委员会通知,经过三级审核,且每年只有一轮评审;错过一轮可能要多等一至两年。草案改为由高校主动组织评审后,黄明山认为这会形成较大竞争,竞争不仅在数量上,也在于提升质量,并推动教授、副教授队伍在国内外流动。
黄明山表示,放权不等于放松管理或降低任命标准。草案设置三项质量保障机制:教育培训部规定最低标准,高校在此基础上制定等于或高于该标准的任命标准;按岗位竞争;评审过程公开透明。教育部还将进行事后检查与督查,并接受社会、申请人和本部门的共同监督。
草案规定三类核心能力评估,即教学与培养成果、研究与知识创新及学术声誉、团队发展与服务社区,最低权重分别为30%、30%和20%。科研方面,草案提出只计申请人作为主要作者的成果,副教授申请人至少12篇、教授申请人至少20篇发表于一类期刊;国际知名期刊的成果数量按学科组另行规定,评审还考察组织研究、调动资源和代表性成果的能力。
草案同时规定独立同行评议机制,要求评议专家具有学术声誉且不存在利益冲突。若发现申请人伪造材料、使用不合法文凭、抄袭、编造数据、买卖版权或虚报成果,任命决定可被撤销。为平稳过渡,草案设三年过渡期:每年任命人数不超过学年初教授、副教授总数的20%,新任命教授人数不超过新任命副教授人数的三分之一。
会上多位高校代表基本赞同扩大自主权的方向,并就具体标准提出意见。河内国家大学所属社会科学与人文大学校长黄英俊评价草案吸收了此前的反馈,既继承现行规定又接近国际标准;河内建设大学校长黄松建议补充专利成果;河内医科大学陈辉盛建议考虑将健康科学组归入第一学科组,并尽量量化评审指标;河内师范大学副校长阮麟雄山建议承认由师范教师主持编写的教材,并计入教师培训和学生实习指导工作。
黄明山在总结时表示,起草组将继续梳理和吸收意见以完善草案,预计于11月内发布该通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