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3月26日,政府颁布了第81/2026号法令,规定了铁路交通领域的行政处罚,自5月15日起生效。
值得注意的是,该法令废除了整个第100/2019号法令——该法令此前规定了公路和铁路交通领域的行政处罚。
“废除第100号法令并不意味着停止交通违规处罚,而是实现分离,按各专业领域进行调整”,据交通警察局(公安部)代表表示。
第100/2019号法令于2019年颁布,详细规定了违规行为、处罚形式和金额、补救措施,以及公路和铁路交通领域的记录和处罚权限。
交通警察局代表表示,废除第100号法令是在交通违规处罚规定已按各专业领域分离和调整的背景下进行的。
此前,政府已颁布第168/2024号法令,规定了公路交通秩序和安全的行政处罚,同时适用扣分、恢复驾照积分机制,自2025年1月1日起生效。
该法令已修改、补充并废除了第100号法令的部分内容,以适应新的法规体系。
随后,2025年12月22日,政府颁布了第336/2025号法令,规定了公路活动的行政处罚。该法令继续调整与公路交通领域处罚相关的法规,同时废除了铁路领域的一些处罚内容。
经过多次修改、补充和按各管理领域分离后,第100/2019号法令已正式被全面废除。
根据现行规定,公路交通秩序和安全违规行为将按公路交通专业法令进行处罚,其中包括扣分、恢复驾照积分机制。
对于与公路、铁路交通相关的其他国家管理领域的违规行为,但未在这些法令中规定的,将依据各领域的相应行政处罚法令进行处理。
(编译:Jon;审校:Fang;来源:越南中文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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