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经过三天审讯和辩论,今天4月1日下午晚些时候,黄文胜——前农业与农村发展部副部长——与其他被告在法庭宣判前作最后陈述。
被检察院建议判处4-5年监禁,罪名是收受20万美元(相当于45亿越南盾),黄胜认为“案件已暴露许多违规行为”。然而,他辩解称自己和受审的下级干部团队在工作中努力,为保障质量、进度和效率的工程建设做出贡献。
据黄胜称,尽管收受贿赂但未影响工程质量,这是与许多腐败案件的不同之处。
自认一生奉献给行业,黄胜说自己“一时思考不成熟犯下错误”。他解释收钱行为,并说出因影响信誉、“水利工作者声誉”而感到后悔和羞愧的话。
他继续陈述家庭情况,希望法庭考虑减轻刑罚,以便早日回归家庭,继续为社会做贡献。

四名前农业与农村发展部干部同样因受贿罪被起诉,承认违规,对年老涉法表示悔恨。
陈素毅——前工程建设管理局代理局长——哽咽陈述:“近70岁,本该与子孙团聚,却影响家庭,非常悲伤和后悔”。回顾40年工作,他说“奋斗一生,却在一瞬间迷失自我”。
毅是此案中收受贿赂最多的两人之一,总计130亿越南盾。他被检察院建议判处7-8年监禁。
其他许多被告向家人、同事道歉,称拘留期间一直“寝食难安”,自问因主观、顾及情面、失去警惕而犯错。
被指控向前农业与农村发展部官员行贿总计超过400亿越南盾的人是阮文民——黄民公司总经理。
综合刑罚,民因被指控行贿400亿越南盾、造成总计3510亿越南盾损失,被建议判处13-16年监禁。
作最后陈述时,他只请求减轻对被告的处罚,特别是公司员工。
在为民辩护的部分,律师认为如果企业“直来直去,那就没有项目可做”,因此必须有“微妙关系”并按机制花钱。
有律师提出意见,认为送收款项具有“感谢”性质,因此难以与贿赂区分。
关于串通投标的指控,一些辩护意见认为提供文件、数据仅具支持性质,不决定中标结果,“只有约10%的机会”。
然而在今天下午庭审中提出回应观点时,检察院代表认为即使只有1%甚至0.1%的差异,也足以决定投标胜负。与此同时,法律规定泄露信息行为是违法的。

检察院强调选择承包商时要求绝对保密的规定,但此案显示“投资方和企业均违规”。
根据指控,黄民公司的五个标包均因低价中标,但有来自领导对下级的“影响”,具体是前副部长胜和其他被告。
尽管被告否认指示违规,但检察院认为下级收到上级“介绍”时,自然理解这是需要优待的信号。
“无需直接指示,下级仍理解承包商正受支持以提供最大协助”,检察院代表提出,同时表示已考虑许多情节,评估坦白程度以提出具人文关怀的刑罚建议。
审判委员会审议延长,将于4月7日下午宣判。
(编译:张悦;审校:Suki;来源:越南中文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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