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过初审法院宣判超过两周后,已有三人提交上诉状请求减轻刑罚,此案涉及黄民公司总监花费400亿越南盾贿赂前农业部及农村发展部(旧称)的领导和干部。
河内市人民法院收到了黄民公司总监阮文民和副总监武廷盛的诉状。
前建筑工程管理局第二处处长陈文朗也提交了上诉状请求减轻刑罚。
特别是盛先生,除了请求减轻刑事责任外,还建议位于河内的最高人民法院上诉法院重新审查其民事责任部分。
根据初审判决,黄民公司总监阮文民被法院判处3年监禁,罪名是违反会计规定造成严重后果;9年监禁,罪名是违反招标规定造成严重后果;2年监禁,罪名是行贿。
民先生的总刑期为14年监禁。公司副总监武廷盛被初审法院判处7年监禁。
陈文朗被指控在该部前官员中受贿最多,总金额高达134亿越南盾,被初审法院判处13年监禁。

根据指控,民先生被确定有行贿行为,金额超过400亿越南盾。
民总监及其员工在投标文件中关于能力和经验的欺诈行为,给国家造成了超过2510亿越南盾的损失。
民总监还使用两套会计账簿来合法化支出,违反会计规定,导致国家财产损失近1000亿越南盾。
当该部实施位于义安省的班蒙水库项目时,大约在2017年,这位企业总监打电话给当时担任副部长的黄文胜,请求前往其私人住宅。在会面中,民先生“暗示”请求胜先生施加影响,为公司中标创造条件。
“在会面中,被告送给胜叔叔的礼物是20万美元。被告自己提出这笔钱,请求叔叔帮助中标班蒙项目。这20万美元放在手提包里,被告放在茶几旁边然后离开”,民先生在法庭上供述,并表示只对副部长说“有礼物送给您”。离开后没有看到胜先生对此笔款项有任何反应。
民先生还供述,在胜副部长任职期间,多次在节日和春节送礼,每次提供1亿越南盾,总计5亿越南盾。
受贿第二多的人,仅次于朗先生,是前局长陈素毅。
其中,仅就班蒙项目,民总监前往毅先生的办公室,请求为参与投标创造条件并获得同意。关于“佣金”比例,毅先生提出“部领导5%,第四处3%”。
中标后,2018年3月,民先生前往毅先生私人住宅,携带装有100亿越南盾的袋子,面额为50万越南盾。民先生将钱袋放在门后,进入局长住宅客厅的入口处。
“我送给您班蒙项目的礼物”,民先生说完留下钱袋而没有进入屋内。毅先生简短地回答“哥哥感谢你”,然后双方告别,民先生离开。会面转瞬即逝,100亿越南盾的礼物袋被留在局长住宅的门后。
前副部长胜被初审法院判处4年监禁,前局长毅被判处6年监禁。
(编译:Eric;审校:Fang;来源:越南中文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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