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4月8日下午,国会分组讨论《竞赛奖励法若干条款修改补充法》草案。
就该法案交换意见时,总书记、国家主席苏林认为此次修改非常必要,不仅旨在克服技术障碍,更重要的是建立新的法律框架,确保奖励真正成为发展动力。
总书记、国家主席提出立法观点需贯彻明确精神,即从过程奖励转向实质价值和效果奖励。“这种旧病需要治疗。奖励必须针对改革创新,服务高效”,他说。
关于英雄称号,总书记、国家主席表示,这是瞬间成为英雄的英雄行为、行动,“不是做多少事、多少年我就成为英雄”。
因此总书记、国家主席强调突破性和引领性具有重要作用。他说竞赛奖励不仅是记录成绩的工具,还必须是创造动力、激发改革创新、鼓励为共同利益敢想敢做的机制。
在竞赛奖励原则中,总书记、国家主席认为法律草案已做出重要调整,明确“一项成绩只奖励一次、一种形式”原则的适用范围,克服了实践中理解和应用不一致的“累计成绩”状况。
将党团组织“廉洁坚强”标准替换为“良好完成任务以上”标准,总书记、国家主席苏林认为是必要的,符合实际,解决瓶颈。但注意避免降低标准导致称号“普及化”、平均化或分配竞赛奖励指标比例。
此外总书记、国家主席还指出“避免今年你得了明年让给弟弟,明年弟弟纪念50周年必须有这个称号”的情况。总书记、国家主席表示现实中已有此类事情,不具实质。
总书记、国家主席认为需要在竞赛奖励中分级分权;需要更新奖励内容,补充与科学技术、改革创新相关的标准。这些标准需量化,避免规定口号化难以应用。
为确保奖励的实质,总书记、国家主席特别强调注重克服成绩病、奖励泛滥、形式化。奖励必须大力面向基层、直接劳动和生产人员。竞赛奖励必须创造公平、透明、社会传播和信任,“奖励一人——鼓励多人”。
“竞赛奖励不仅是国家管理问题,还是文化道德和社会信任问题”,总书记、国家主席明确指出。
总书记、国家主席还认为如果扩大奖励而不保持标准将导致称号泛滥;但如果过于谨慎不及时记录也会消除奋斗动力。
“法律必须设计得果断,不半途而废。奖励必须实质,必须可测量、可验证并具有传播力。不能让奖励继续基于档案、程序而未反映实际贡献价值的情况持续”,总书记、国家主席表示。

在胡志明市分组发言中,代表范庆芳兰(胡志明市)表示同意法律精神日益完善、更严格的方向。
但她认为:“每个国家做法不同,但在我们当前的竞赛奖励工作中,有一个现实是真正值得的人往往不愿做档案”。
女代表指出现实中有许多人贡献突出但不愿写申请、不愿要称号,例如人民艺术家、优秀艺术家,却必须自己做档案,通过多级确认,证明许多标准。
这无形中降低了表彰的意义。据兰女士,需要更主动的机制,如按领域成立专职委员会,每年负责审查、发现并提议值得的个人立即奖励,因为我们最清楚他们做了什么。
“我举一个实际例子。2021年疫情期间,法国大使馆给我寄了一封非常简单的信,通知他们决定授予勋章,只问我是否同意接受。我之前从未做过档案或提出任何要求。当然我仍需请示我的组织以获得接受,但那种做法显示了颁奖机构的主动性”,兰女士讲述。
由此,代表建议竞赛奖励必须面向创造动力、及时奖励、适时、适人的目标,而不应形式化、“到点就上”、满年限就评审。
“如果我们适当关心并如此专业、客观地组织实施,那么获奖者及相关组织、个人在称号及时、适当地授予时会更有说服力”,代表提出意见。
(编译:李程;审校:Suki;来源:越南中文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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