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月8日下午,在关于首都法修订草案的小组讨论会上,越共中央总书记、国家主席苏林表示,首都法应设计为一项特殊的法律制度,具备引领和解决发展瓶颈的能力,但同时必须确保纪律、法规和法律体系的统一性。贯穿的原则是更彻底的分级和分权,同时伴随着明确的问责制和严格的权力控制机制,避免管理松懈。
他指出,河内目前的主要瓶颈在于规划、基础设施、城市治理和资源动员机制。其中,规划必须从长远、稳定的视角出发,不随任期调整。市民和企业需要清楚看到发展方向,以便达成共识并积极参与。
越共中央总书记、国家主席建议建立长期发展空间模型,明确界定城市区、文化遗产保护区、工业区、学校和服务区。现状显示,规划仍分散在各个住房项目中,基础设施缺乏协调,尤其是交通和排水系统,导致“建到哪里,堵到哪里”的局面。
由此,他强调需要按照现代标准发展卫星城市和新街区,同步建设社会住房、医院、学校、公园以及公共交通系统如城市铁路和高架列车。这是疏散市中心人口、减轻基础设施压力并可持续重组城市空间的关键条件。
“当卫星城市拥有齐全的设施和便捷的交通连接时,市民将愿意离开老城区狭窄的阁楼,到外面生活。”他说。

越共中央总书记、国家主席要求从管理思维转向建设和治理,以服务于发展。法律应专注于框架原则,为首都创造制度空间,使其能够主动设计、试验和实施符合特殊性的政策,而灵活内容应交给政府和市政府规定。
另一个关键内容是分级和分权机制必须实质、明确,与执行能力和财政资源挂钩。授予权力必须伴随实施条件,避免出现授予权力但资源不足的情况,潜藏管理和执行风险。
对于与现行规定不同的试点机制,越共中央总书记、国家主席要求明确范围,仅适用于真正特殊的领域,进行充分评估和严格控制。河内在资源、高素质人才和研究系统方面具有优势,因此应被授予创新试验空间,但不应让试点长期失控或成为合法化不足的方式。同时,法律需要有保护敢于思考和行动的干部机制,并伴随责任约束。
他还建议审查科技、财政预算、基础设施投资和区域联系政策,以确保突破性,避免与通用机制重复。首都如果脱离区域就无法发展,而许多大型基础设施项目如环线或机场位于邻近地区,需要有效的规划和资源协调机制。所有发展政策必须确保公开透明,平衡国家与市民利益,不以牺牲市民基本权利换取增长。
“修订首都法不仅是完善法律框架,也是选择发展和治理模式。首都被授予更高权力就必须承担更高责任;拥有特殊机制就必须产生卓越成果;试点时必须能够控制风险。”越共中央总书记、国家主席说,并强调河内需要成为现代治理、严明纪律和责任的典范,从而向全国传播经验。

国防、安全和外交委员会专职委员郑春安代表认为,修订首都法应置于现行法律体系的总体中,因为许多法律已由上一届国会通过,具有卓越的机制和政策。起草机构需要审查相关法律中的优惠规定,以确保统一,避免重叠。
他还建议将草案与政治局核心决议如关于私营经济、国有经济、科技、医疗、文化等相对照,确保发展方向一致,不产生政策偏差。“草案未充分体现国防和安全内容,而这是首都的特殊要求。”他说,认为需要补充保护机制、对武装力量的预算投资,并与区域空间挂钩,以确保整体安全。
关于城市发展,他认为住房和城市改造机制未充分反映已颁布决议的精神。交通和住房两大问题需要有具体、强有力的解决方案,以产生实际转变,其中可以重新考虑实施改造项目时市民的同意条件,以避免拖延和无法实施的情况。
郑春安评估高空空间和地下空间概念是新的方法,但目前缺乏完整的法律基础。因此,他提议研究更具体的规定,甚至建立单独的法律框架,以确保能够协调实施,避免执行中的障碍。
“需要明确首都法与适用于城市的特殊决议之间的关系,以及法律生效时的过渡机制,以避免法律冲突,确保统一性和可行性。”代表强调。
(编译:Eric 越南网;审校:Alex;来源:越南中文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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