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环球度假村钻石湾股份公司领导表示,已向政府监察机构提交申请,建议全面审查庆和省与该公司“母公司”(即原环球有限责任公司)签订的租赁超过148.76公顷芽庄湾海面(自2002年起)的合同,“以服务于松罗旅游娱乐区”,现属南芽庄坊。
在松罗租赁芽庄海面的企业是否违规
关于上述项目,庆和省已决定收回并强制收回超过170.08公顷土地,涉及198户居民和3个组织,交由环球贸易建设有限责任公司租赁,以实施名为芽庄旅游娱乐区的商业项目(投资方转为环球有限责任公司)。
2002年3月,根据公司建议,庆和省继续决定向环球有限责任公司额外租赁超过148.76公顷芽庄湾海面,毗邻项目,“以保护和经营旅游业”,租期至2051年,价格为每公顷9万越南盾。
根据政府监察机构此前的结论,获得租赁后,环球有限责任公司违规填海多公顷芽庄湾海面,用于建设商业工程,并已受到行政处罚,但未被省方要求恢复原状。
与此同时,自2005年3月25日起,芽庄湾已被文化信息部决定列为国家级风景名胜古迹,受《文化遗产法》保护(禁止侵犯)。
2007年7月9日,庆和省人民委员会调整决定,租赁松罗的芽庄海面;承租企业转为芽庄环球有限责任公司(现为股份公司),面积减少至142.66公顷(根据已填海现状)。
该调整租赁海面的决定缺乏2001年《文化遗产法》的法律依据,且企业再次填海国家风景名胜芽庄湾,但未根据现行《土地法》规定进行处理和收回。
企业建议收回芽庄海面租赁决定的原因
2011年5月,芽庄环球有限责任公司拆分为两家公司,包括芽庄环球有限责任公司和环球度假村钻石湾有限责任公司。
环球度假村钻石湾于2011年8月获得庆和省人民委员会批准,并于2012年3月获得钻石湾度假村项目(规模15.44公顷)投资证书。

该项目是从芽庄旅游娱乐区部分土地(由芽庄环球有限责任公司继承作为投资方)和松罗已填海的芽庄湾国家风景名胜部分海面中分离出来的。
关于剩余的芽庄海面面积(填海后约142公顷),根据公司一份记录,已自行分配给两家继承租赁和使用的“子公司”。
环球度假村钻石湾有限责任公司继承第二区,芽庄环球有限责任公司继承第一区和第三区。
此后,由于在陆上项目边界、土地面积以及海面方面存在矛盾和争议,芽庄环球有限责任公司在松罗项目区域围起了海滩和芽庄湾国家风景名胜区域。
关于此事,《青年在线》已有多次报道,庆和省指导并芽庄市人民委员会(此前)已处理,要求相关企业拆除和清理上述海上和海滩上的非法围栏。
但两家环球“子公司”之间的矛盾和争议仍未结束。
2026年1月15日,环球度假村钻石湾有限责任公司向庆和省人民委员会主席提交申请,要求审查收回或废除(2002年和2007年)租赁松罗项目毗邻的芽庄海面的决定。
该公司认为,庆和省人民委员会向环球“母公司”租赁148.76公顷,后调整为向芽庄环球有限责任公司租赁142.66公顷芽庄湾海面“以保护和经营旅游业”的两项决定,未与投资项目挂钩,不符合当时法律规定(根据2003年《土地法》第31条和第35条)。
该企业认为,省人民委员会将松罗数百公顷芽庄湾国家风景名胜海面出租,而无规划、土地使用计划的项目,是“不符合法律规定”的。
因此,上述环球“子公司”建议省方根据“向错误对象分配土地、租赁土地”情况下的土地收回规定(根据2024年《土地法》第81条第3款),审查收回或废除松罗芽庄海面租赁的两项决定。
但庆和省农业与环境厅已向省人民委员会报告建议(2026年2月11日)“根据海洋岛屿领域法律规定,建议收回或废除海面租赁决定缺乏实施依据”。
因此,环球度假村钻石湾有限责任公司继续建议政府监察机构全面审查松罗芽庄海面的租赁事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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