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4月16日,广南省人民委员会表示已发布决定,公布海洋疏浚物质倾倒区域和地点清单,以满足航道、海港及沿海项目的疏浚需求。
据此,全省确定了三个区域。第一个区域位于6海里范围外,属于万祥乡海域,面积约500公顷,深度从62.5米至64.3米,可接收约650万立方米的疏浚物质。
第二个区域属于静溪乡海域,位于6海里范围内,面积约100公顷,深度从22.2米至26.2米,预计接收量约100万立方米。
第三个区域位于沙黄坊海域,同样在6海里范围内,面积约150公顷,深度从62.6米至64.9米,可接收约170万立方米。
据省人民委员会称,公布清单旨在为管理倾倒活动提供法律依据,限制自发倾倒废物,避免影响海洋环境。
农业与环境厅被指派负责审查、建议批准倾倒区域;同时指导、检查和监督实施情况。该机构每年制定计划,对已获许可区域的环境进行监测和跟踪。
包括省军事指挥部、边防部队、省公安厅和广南海事局在内的力量将配合检查和处理与疏浚、倾倒活动相关的违规行为。
对于有需求在海洋倾倒疏浚物质的组织和个人,必须按规定完成所有手续,如环境影响评估、申请许可,并仅在获得主管部门批准后实施。
省人民委员会强调,倾倒必须按照许可证规定的位置、数量和时间进行;同时确保环境保护、航海安全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
明确倾倒区域的确定有望帮助广南省主动处理沿海项目的疏浚物质,同时严格控制该活动,以实现可持续海洋经济发展。
原创文章,作者:越南中文社,如若转载,请注明出处:https://yuenan.com/news-10735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