提交国会决定11月24日为假日

4月20日上午,文化体育与旅游部部长林氏芳清受总理委托向国会提交关于越南文化发展突破性机制政策的决议草案。该草案旨在制度化党的主张,为文化领域增加资源、投资机制和优待政策。

在文化发展政策的总体框架中,确立越南文化日旨在为弘扬和传播文化价值的活动创造社会里程碑。

审查此内容时,文化与社会委员会主任阮德胜表示,委员会同意政府关于越南文化日的提议。然而,有意见认为“劳动者休假并领取全额工资”的规定直接涉及劳动法。

根据路线图,国会将在10月的第二次会议上按照简化程序审议并通过《劳动法》若干条款的修订补充法。因此,文化与社会委员会建议在《劳动法》中规定此内容,以确保法律体系的统一性和一致性。

提交国会决定11月24日为假日

随后在小组讨论中,海防市代表团副团长阮氏越娥代表同意将越南文化日定为11月24日,但强调需要区分确立纪念日和规定休假、领取全额工资,因为这是两项不同的政策,不应合并在同一决议中。

阮氏越娥表示,目前所有节假日领取全额工资的制度集中在2019年《劳动法》中。如果决议额外增加一天休假,将产生法律外的例外,可能导致法律体系碎片化。

这位女代表分析,增加带薪休假日意味着扩大劳动者的权利,同时产生雇主的支付义务。这是一项具有广泛经济社会影响的政策,需要充分评估,并在休假天数、劳动生产率和成本之间进行总体平衡。

河内市代表释宝严和尚评价确立越南文化日是一项值得称赞的倡议,但认为如果仅停留在休假和免费参观,传播效果将有限。他建议将这一天设计为国家级文化事件,结合节日、创意产业周、刺激旅游和文化消费等活动,既具有精神意义又创造经济价值。

解释时,文化体育与旅游部部长林氏芳清表示,11月24日是众多重大节日之一,同时也是组织活动以提高民众文化享受水平和发挥全民族团结力量的时机。

部长表示,最初方案是在10月的第二次会议上将此内容纳入《劳动法》修订,但如果等待法律生效,将无法及时实施于今年。因此,起草机构提议将其纳入决议,以便有法律依据尽早实施。

“我们正在建议制定11月24日的活动框架,并建议各位代表支持将此内容纳入决议。修订法律时,将继续计算和完善,”部长说。

文化发展突破性政策的10个组

除了越南文化日的内容外,草案提出了10个政策组,旨在增加文化发展的资源和动力。其中,国家预算确保每年总支出的至少2%用于此领域,同时鼓励调动社会资源。

同时,政府提出支持获取土地、场地、税收优惠、费用的机制,以形成文化创意产业集群和园区;并允许社区居民参与管理和运营一些基层文化体育设施。

优待政策也得到扩展,如对电影、艺术表演、体育健身征收5%的增值税;对通过拍卖购得并带回国内用于非营利展示的顶尖艺术作品、国宝、珍贵古董免征进口税和海关费用。

关于人力资源,草案提议特殊优待机制,包括国内外深度培训、在某些情况下不经考试招聘、增加艺术家和艺人的职业津贴,以及支持职业转换当年龄超限时。

与此同时,国家重点关注保护和发扬民族文化遗产价值,同时订购创作和传播具有高思想和艺术价值的作品。通过越南文化周、越南街区模式和国际博物馆展览计划,加强向国外推广越南国家和人民形象的活动。

文化与社会委员会基本同意吸引文化发展资源的方向,但建议明确适用优待政策的原则,以避免与现行规定重叠,同时确定试点地区的选择标准并确保资源平衡能力。

对于成立文化艺术基金的主张,审查机构建议仔细评估组织模式、治理机制、资金筹集方式、国家和私营部门的参与比例,以及风险分担原则。同时,不使用基金经费支付管理机构。

决议草案预计将于4月23日由国会表决通过。

(编译:Eric 越南网;审校:Alex;来源:越南中文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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