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越南公安部正在就《刑法(修订版)》草案的政策文件征求意见,其中建议对环境犯罪相关行为进行刑事处理。
建议对焚烧废物(尤其是危险废物)、制造超过标准规定的噪声、振动和气味、以及灭绝性捕杀动物的行为进行刑事处理。
据起草机构称,收集、处理废物不规范、超标排放废水废气、非法倾倒废物、非法开采运输经营矿产(土、沙、砾石、金、煤)等情况在许多地方复杂发生。
此外,违反资源管理和生物多样性法律的行为已达到警戒水平。在饲养、买卖珍稀濒危生物制品方面的违规行为手段日益精细。违反医疗和食品安全的行为主要来自经营、储存、销售来源不明、不保证食品安全的冷冻动物产品,使用不合格或未按规程的添加剂和化学品等。
越南公安部表示,“总体而言,民众尚未真正对自己的生活环境感到安全”。环境污染、食品安全、劳动安全、建筑安全和交通安全状况已达到警戒水平。因此,《刑法》需要继续完善,以构建坚实的法律框架,保护民众的安全生活环境。
政策影响评估报告显示,目前环境犯罪和危险废物管理违规行为中尚未包含焚烧废物(尤其是危险废物)的行为规定。同时,也未对制造超过标准规定的噪声、振动和气味的行为作出规定,因此无法对这些行为的实施者进行刑事处理。
现行《刑法》也未规定对使用电击、高频波、有毒化学品等灭绝性捕捞动物行为进行刑事处理。在上述情况下确定损害价值以追究刑事责任非常困难,很多情况下甚至不可能。然而,上述行为的危险性极大,会导致生物灭绝,严重破坏生物多样性。现实表明,灭绝性捕捞已经并正在将河流变成“死河”。因此,需要更严厉的制裁措施,而非像目前仅作行政处理。
(编译:Cici;审校:Momo;来源:越南中文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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