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7月11日,胡志明市公安调查机构表示,已对张阿参、阮陈明、杜明雄、黎高辰、阮清协和武玉立案起诉、拘留,以调查“环境污染”罪。
此前,根据胡志明市公安局长命令,开展45天打击犯罪专项行动,经济警察第4队与新永禄乡公安配合,发现一辆自卸车正在新永禄乡60邑的一块土地上倾倒建筑垃圾混合物(碎混凝土、碎砖、碎玻璃、碎瓦、土石和生活垃圾)。

调查确定张阿参是土地所有者。张阿参雇佣阮陈明中组织用建筑垃圾平整场地。
随后,阮陈明中雇佣杜明雄进行平整。杜明雄又雇佣黎高辰寻找建筑垃圾来源并组织运输。
之后,黎高辰与阮清协和武玉良直接收集、运输来自胡志明市各地建筑工地和房屋拆除的建筑垃圾,非法倾倒至张阿参的土地上。确定建筑固体废物总量近800吨。
胡志明市公安建议各位土地所有者、施工单位和个人如有平整需求,必须严格遵守土地、建设和环境保护法律规定;绝对不要接收、运输或倾倒非法建筑垃圾。
如发现违规倾倒行为,民众应及时向职能部门举报,以协助处理,共同保护环境和城市美观。
(编译:张悦;审校:Suki;来源:越南中文社yuenan.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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