具体而言,法院判处被告人裴文进(43岁,新进摩托车店系统老板)犯诈骗侵占财产罪,判处16年监禁;犯买卖机关、组织文件罪,判处3年监禁,合并刑期为19年监禁。
对于诈骗侵占财产罪团伙,法院判处以下被告人:阮水仙、阮玉翠、武廷胜、阮忠通、陈文寿、何春福、阮友如、陈氏如翠12年监禁;判处阮友外14年监禁,黎文到13年监禁。
对于买卖机关、组织文件罪团伙,法院判处阮廷松2年非监禁改造;判处阮氏娇莺和阮士全1年6个月非监禁改造。
除了刑事责任外,法院还宣布被告人有责任赔偿受害者。
根据案件内容,从2018年到2023年12月,裴文进已建立4个摩托车经营点,包括:新进摩托车店、新进摩托车店2号、林到摩托车贸易有限责任公司和草云摩托车有限责任公司。
大约2021年底,进与黎文到商议收购来源不明、无文件的摩托车;向阮氏娇莺、阮廷松和阮士全购买出厂质量检查单。
随后,进雇佣阮友外(从事修车工作)和阮友如(外的弟弟)根据出厂检查单信息打磨、凿改车架号和发动机号。
之后,进将已打磨凿改的摩托车带回门店系统,指派员工以新车形式出售给买家,以侵占客户钱财。
通过上述手段,从2021年底到被发现时,进承认已购买约1500张出厂质量检查单,并雇佣外、如打磨凿改约500辆摩托车的号码,出售给客户。被告人进侵占的总金额为392名受害者的超过150亿越南盾。
在此事件中,调查机构已与392名受害者合作,其中389名受害者已交出391辆从新进摩托车店购买的摩托车,这些摩托车已被打磨凿改、更改车架号和发动机号。
对于疑似被凿改车架号、发动机号的摩托车,由于裴文进的摩托车店系统出售给客户,目前尚未收回、尚未鉴定、尚未与车主合作,胡志明市公安调查警察局已登报寻找受害者、相关义务人和权利人联系调查机构以合作、鉴定车辆。同时,已发文通知交警部队在接收新车注册、过户文件时注意疑似被打磨、凿改的车辆信息。
(编译:Eric;审校:Fang;来源:越南中文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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