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7月14日,胡志明市人民法院第一分院对金星投资咨询股份公司(简称金星公司,位于头顿市)的两名领导作出判决,其罪名是诈骗超过4260亿越南盾。
据此,审判庭判处被告人范秋河(43岁,原金星公司副总经理、经理兼出纳)16年有期徒刑,罪名是诈骗侵占财产。
而被告人黄氏银庄(43岁,原金星公司总经理)因被通缉而缺席审判,被判处终身监禁,罪名相同。
此外,法院责令两名被告人连带赔偿444名受害者中的407人约2370亿越南盾。审判庭还决定继续查封多项资产(包括房地产和若干企业的股份)以确保判决执行。
根据起诉书,庄是金星公司及相关企业的创始人,直接管理和运营公司业务。
在2012年至2017年期间,庄推出了合作投资计划,承诺年回报率22%至30%,且不依赖于经营业绩。
同时,承诺保本并按时支付利润,甚至预支利润以建立信任。
尽管企业的许多投资活动亏损且无营收,庄仍用从后续投资者筹集的资金向前期参与者支付利润,以维持运营并营造盈利能力的假象。

调查机关认定,庄已骗取444名举报客户的超过4260亿越南盾。在此案中,被告人河全程参与企业运营,协助庄签署合作投资合同并执行多项相关工作。
案件档案还显示,金星公司已向投资者支付超过1893亿越南盾。其中,37人已收回等于或超过初始投资额的款项,而407人尚未获得退款或仅收到部分本金和利润。
黄氏银庄被起诉但获保释,禁止离开居住地,并暂缓出境,因其怀孕且需抚养36个月以下的子女。
利用保释机会,庄突然逃离当地,因此被调查机关通缉。据此,胡志明市人民检察院请求依法对被告人庄进行缺席审判。
(编译:张悦;审校:Ken;来源:越南中文社yuenan.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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