提议电动汽车生产企业必须回收电池进行循环利用

4月23日上午,国会讨论了《修订和补充若干税法条款草案》。在讨论会议上,多位代表就针对电池驱动电动汽车的特别消费税政策提出了意见。

根据政府的提议,针对24座以下电池驱动载客汽车的税收优惠政策将延长至2030年底。起草机构认为,延长优惠旨在逐步改变消费习惯,从使用化石燃料的汽车转向电动汽车,从而减少温室气体排放、限制城市污染,并在价格和供应波动的背景下减少对传统燃料来源的依赖。

同亨武代表,同塔省科学技术厅副厅长,同意继续税收优惠,但指出电动汽车电池在损坏或过期时可能带来的环境污染风险。他表示,鼓励消费政策需与充电站基础设施发展、完善技术基础设施以及促进环保电池生产技术转让相结合。

他建议补充规定,强制要求生产、组装、进口电动汽车的企业必须回收和循环利用使用过的电池,同时建立专业的收集和处理系统。此外,需要建立激励机制,鼓励投资研究回收技术,用更安全的新一代电池替代旧技术电池,避免在处理过程中产生新形式的污染。

据代表称,鼓励使用电池驱动汽车符合越南的绿色增长、能源转型、减少温室气体排放以及2050年净零排放目标。延长特别消费税优惠不仅有助于减少城市空气和噪音污染,还为发展新产业、创造就业机会和促进经济增长开辟了机遇。

提议电动汽车生产企业必须回收电池进行循环利用

持相同观点,海防市代表团副团长阮氏越娥代表认为,税收优惠政策有助于减少对化石燃料的依赖并为市场带来稳定。然而,她强调政策只有在与充电站基础设施、配电网能力、废电池处理解决方案以及提高本土化率同步实施时才能发挥效果。

她还指出了一些风险,如局部电网过载、使用后电池处理困难以及限制使用化石燃料车辆时可能减少预算收入。因此,法律通过后,政府需要同步实施税收以外的解决方案,使政策不仅停留在刺激消费,还有助于形成可持续的绿色交通生态系统。

根据第110/2026号法令,电动汽车和混合动力汽车的强制回收率目前暂时调整为0%。起草机构解释说,电动汽车电池寿命长,产生的废物量不多,同时市场仍处于新兴阶段,废电池来源有限,使得企业难以满足回收要求。

国会预计将于4月24日,即第一次会议的最后一天,审议并通过此内容。

(编译:Eric 越南网;审校:Woo;来源:越南中文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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